广西柳州,女子举报结婚6年的丈夫,不仅以请客吃饭为借口,多次向她借钱在外面找女人

白羊登义文 2024-11-25 18:38:27

广西柳州,女子举报结婚6年的丈夫,不仅以请客吃饭为借口,多次向她借钱在外面找女人,和多个女人发生不正当关系,甚至为了4万块钱,让她和另外的男子睡觉。女子前后提出四次离婚申请,但每次都心软原谅,这次她实在忍无可忍,不愿过这种阴暗的生活。

(案例来源:九派观天下)

网传视频显示,女子发图文举报丈夫私生活极不检点,不仅毫不避讳的在外面沾花惹草,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关系,还以应酬为借口,多次找自己借钱嫖娼,甚至为了钱,要自己去陪别人睡觉。

据悉,女子和丈夫结婚6年,他是当地联通公司的一名客户经理。这6年的婚姻生活并不如意,不管是从经济条件还是感情上。

婚后,两人没有属于自己的房子,租住在一间简单的出租屋内,环境极其朴素,但女子毫无怨言,她相信只要两人齐心协力,生活总会有起色。

但是,长久的相处中女子渐渐发现,丈夫根本不是表面这么简单,他的好都是伪装出来的。

结婚之后,丈夫不仅不往家拿钱,还开口向她借钱,理由是为了工作,为了挣钱,不得不出去请客吃饭。

女子信以为真,毕竟结婚后他们就是一家人,不分彼此,丈夫能有这份上进心,她也很欣慰。

此后,借钱的次数越来越多,数额也越来越大,丈夫夜不归宿的次数却越来越多。女子产生怀疑,便开始调查,一查果然发现了大问题。

丈夫前后四次借钱并不是出去应酬,而是在外面找女人,他不仅花钱嫖娼,还到处沾花惹草,和多个女人发生了不正当关系。

女子彻底崩溃,她不敢相信,自己深爱的男人竟然是这副德行,她眼里揉不得沙子,果断提出离婚。

谁知,丈夫苦苦哀求,希望她撤回离婚申请,自己一定会改,女子心软了,选择原谅。

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女子前后四次提出离婚申请,又次次妥协,不停原谅,换来的并不是丈夫的收敛和改变,而是他的变本加厉,肆意妄为。

女子拿着证据,质问其丈夫混乱的私生活时,丈夫竟豪不愧疚,大方承认,还大言不惭的表示,他并不是玩得心野了,他收放自如,还说要当着妻子的面玩。

更让女子感到震惊和绝望的是,丈夫的无耻不仅如此,他把主意竟然打到了自己身上。

女子提供的聊天记录上明确显示,丈夫曾表示,有人愿意出四万元,要和女子发生关系,女子顿觉恶心,明确拒绝,谁知丈夫依然死缠烂打,旁敲侧击,希望妻子考虑考虑。

丈夫无底线的行为彻底惹怒了女子,也让她失去了对这份感情仅存的希望。女子发文质疑,这6年的婚姻到底给她带来了什么?

也有人质疑她是因为高攀才受到的伤害,他举报男子的行为过于极端,属于得不到就要毁掉的心理。

女子明确表示,她可以忍受没钱,住出租屋,但坚决不会在忍受这种阴暗的生活。

目前,当地联通工作人员回应表示,女子丈夫确实在联通公司工作,该情况已反映到相关部门,会尽快处理。

对于女子的遭遇,从法律角度有哪些出路呢?

1、女子命苦,遇到这样的丈夫,婚姻生活已经岌岌可危。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夫妻之间要幸福,首要的是彼此互相忠实,只要一方出轨或者背叛,婚姻肯定难以长久。

男子骗走妻子的钱,然后在外潇洒,这样的做法已经给家庭埋下了隐患,破裂只是时间问题。

2、女子可以报警,让男子嫖娼的行为得到法律制裁。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男子多次嫖娼,这样的行为破坏家庭和谐,更是违法的,只要女子追究,男子恐怕要被处以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3、男子为了钱逼着让妻子和别人发生关系,这已经走上了犯罪的不归路。

《刑法》第359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嫖娼只是违法,行政拘留几天就能完事,但介绍或者引诱妻子卖淫,那就构成犯罪,男子这一次恐怕要承担刑事责任。

遇到这样的家庭是女子的不幸,也许只有离婚才是最好的解脱。婚姻是自由的,至于如何抉择,要看女子的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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