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男子因腹部感到不适去医院做CT,谁知医院竟要求上腹、中腹、下腹分别拍片,单独收费。男子不解,但还是照做了,结果分三次做的检查,却比此前单次高出不少。男子认为医院的行为违规了,于是进行了投诉,结果有关部门调查才发现,医院还存在多项违规收费行为,光分解收费这一项就能获利百万元。网友:明明可以抢,他还给你拍了三张片子。 (来源:央视网) 事发当天,张先生因为一个星期以来腹部一直感到不适,所以想要医院做个CT,看看腹部是否有异常。 可是当张先生简单询问完医生,并要求医生帮忙开个CT项目时,医生却说这个腹部CT按照要求要分为上腹、中腹和下腹三部分进行。 张先生对此感到奇怪,明明腹部就一个,明明扫一下就可以了,为什么要分为三部分?可是医生却说这是医院的要求,这样做也能更加精细。 张先生出于好奇就打算做下CT,可万万没想到,这上腹、中腹和下腹的三次检查,还得付三份的钱。虽然每份的钱很少,但三次加起来比之前做CT的金额高了不少。 张先生认为医院采用这种CT方式是违规操作,于是向有关部门进行了投诉。 有关部门介入后,发现涉事医院不仅存在分解收费的违规行为,还存在过度诊疗和超标收费问题。 比如:糖化血红蛋白只要稳定了,就不需要反复检测,但涉事医院却要求患者反复检查。 根据调查结果限制,涉事医院超标收费获利423万元,过度诊疗获利535万元,分解收费获利192万元。 那从法律角度来讲,此事该如何评价? 1、医院作为一个经营主体,张先生到医院做身体检查就是在进行消费。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公平交易权、选择权。 可是张先生毕竟不懂医学知识,他在接受医学诊疗时,只能跟着医生说的走,处于一个十分被动的局面。 因此,医生其实是在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逼迫张先生只得接受腹部分段检查,且医生当时并没有告知张先生分解收费要比原先的整体收费贵。 因此,涉事医生及医院的行为,显然侵犯了张先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属于欺诈行为,张先生可以要求医院退钱。 2、医院采用过度医疗、分解收费的方式,不仅损害了患者的利益,更是破坏了医疗制度。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诊疗规范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向参保人员如实出具费用单据和相关资料,不得分解住院、挂床住院,不得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不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不得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不得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 既然涉事医院已经被调查出存在多项违规行为,那有关部门不仅可以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同时还应当约谈医院的相关负责人,并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医院此前有过类似行为,已经被处罚了,那这次再犯就是属于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医疗事故等严重后果的,将关停医疗机构的相关部门,时间为6个月至1年。 对于涉事医生,除了对其进行所骗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果事态严重的话,可以吊销涉事医生的执业资格。 最后,有网友表示:我只听说过金枪鱼分中腹、大腹,现在做CT都还分上中下腹。 还有网友表示:住院有个生命体征检测仪,里面显示血压,含氧量,心电图,心率这四项,收费的时候按这些个项分别收费,一个仪器分四次收费。还有一个脑氧检测的,一次459块,咱也不知道啥作用,光这个就搞了两三千块。 对此,您怎么看? 关注@法律公开课
医院违规收费的事多了去了,如果查起来,所有的医院都涉及违规收费!
想知道在那投诉
投诉这个医院的腹部检查没查完整,它们只查了上,中,下。忘记查大,小,左,右,前,后,东,西,南,北,东经度,北纬度。
我姐在广西医学院做化疗医生竟然说没化疗的药叫自已到外面药店买药回来才能做化疗!花了3千多块药品得自己负担不能走医保!一个广西最好的医院就是这么坑!
房价这么贵,大家咋不逼逼???而且还争相贷款购房!!!
确实可以按部位拍,要是全腹两个就够了
肯定是私立医院,如果是公立的,某些人估计挑起八丈高来喷!
不懂就别乱说,腹部CT本就包括上中下三个部位的,根据病情选择做几个部位,每多个部位就多些费用
医院比奸商更牛逼!
乱收费把院长抓起来就能解决问题
世界之最
医患矛盾的根源在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