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殴打12岁学生,原来,真相是这样的! 被踢的是六年级校ba,打了两个三年级小孩,家长报警,警察调解,然后校ba跑路,警察拦住,发生之后的事,现在警察被撤职了。
相比警情通报,最让人遗憾的还是教育ju作出的“偶发情况”、“不存在长期校园霸凌”的回应表态。
作出“是否偶发情况”“是否存在长期校园霸凌”这样的结论性判断,一般都要经历询问、走访、核查等一系列较为严谨的调查程序,有时甚至还需要多部门配合,往往需要一段相当长的时间,不太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完成。
网友表示:长期是怎么样叫长期,偶发是怎么样算偶发。
现在的学生,连警察也不放在眼里,更不要说老师和家长了。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严惩打人警察
什么真相也是殴打未成年人!
打得好
警方还在调查取证,为什么教育局先做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