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贪腐、不正当用权行为的追责终身化,能极大提升反腐工作的震慑力,也是提升全体社会成员对社会公平的信任度的必要举措。 这一方面,能在所有领导干部心中明确出:退休绝不意味着已有的贪腐行为清零或永久封存。也让公众们看到,对领导干部行为准则的要求,是不打折扣的、完全不存在“故意留出的逃避惩处的空间、机会”这样的说法、做法。 另一方面,也让已退休的领导干部继续保持严格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法律意识。不因为离开了工作岗位,就放松了自我管理。不形成“人虽退休、但仍有一定的对权力的操作机会、又没有了警戒,反倒更容易做出一些不正当用权行为”的空间。延长反腐监督、震慑时间线、范围,把所有仍与权力有关、仍可能存在贪腐行为的人群、领域纳入警示作用之内。形成真正的全链条监督、全过程反腐。 这也能反过来进一步对在职领导干部形成更有力的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