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医疗保障局就“关于对职工医保和灵活就医医保相关政策的咨询”回复! 你好,

杯中有山水 2024-11-28 16:32:54

秦安县医疗保障局就“关于对职工医保和灵活就医医保相关政策的咨询”回复! 你好,本人有以下相关问题,网上查询不到,烦请相关部门答疑一下。 1.职工医保和灵活就医医保相关参费和报销政策在哪里可以查询? 2.职工医保如何转灵活就业医保,期限和余额是如何计算的? 3.灵活就业医保如何转职工医保,期限和余额是如何计算的? 建议在公众号丰富相关内容,目前看到居民医保内容丰富点,职工医保和灵活就业内容较少。秦安 官方回复 2024-11-27 16:12 秦安县医疗保障局 尊敬的网友你好: 依据“天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等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可按本市规定自愿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范围包括: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已办理了本市居住证,男 18 周岁至 60 周岁、女 18 周岁至 55 周岁。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接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暂不纳入生育保险实施范围。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在本人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所属市、县区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费率为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的 8%,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基数按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计算。 跨统筹区转入的参保人员,申请办理接续手续后,自转入当月起按照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与转入后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满足规定或一次性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至最低缴费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接续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参保人员,须从解除劳动关系次月起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统筹基金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设立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下部分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按医疗机构级别确定:三级医院为800元,二级医院为400元,一级医院为150元。参保人员统筹区内住院发生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费用,扣除起付标准后剩余部分,统筹基金按“0—5000元、5001—10000元、10000元以上”三个标准分段按比例分别报销,在职职工报销比例分别为90%、92%、95%,退休人员报销比例相应提高2个百分点。参保人员按规定进行备案后转外就医的,报销比例在以上标准的基础上相应降低5个百分点。 天水身边事 天水城事 我的家乡在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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