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的理由成立吗?目前法国表示不会遵守国际刑事法院对以色列总理下发的逮捕令,法国表示以色列不是国际刑事法院的成员国,以色列可以免于国际刑事法院的起诉,以色列具有“豁免权”,如果内塔尼亚胡来到法国,国际刑事法院要求法国逮捕以总理内塔尼亚胡,以色列的“豁免权”可以作为考量。 法国是国际刑事法院成员国,法国现在用以色列不是国际刑事法院成员国的身份作为理由进行敷衍不执行国际法院的法令,法国的理由成立吗?若此理由成立,那么120个国际刑事法院的成员国纷纷效仿,国际刑事法院的判决及发布的逮捕令又有什么意义呢?法国作为成员国不履行成员国的义务,法国的信誉何在?另外国际刑事法院因法国不遵守其决定,不履行其承诺,让国际法院威信受损,法国考虑其后果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