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话都到这份上了,那我不妨说的再明白点。
某些人以为的同情吴柳芳,事实上是质疑处罚标准的不统一。
吴柳芳有没有擦边?
我在第一篇长文里就指出,有,但是不严重。
如果据此对其做出处罚,应该同时处罚管处。
现在,吴柳芳被禁止关注,而管处安然无恙。
这不就是在欺负吴柳芳没背景吗?
我看不过去,坚持说了两句,又是拍马屁了不能回头,又是想看擦边。
戏给我加的是够够的。
但我从头到尾指责的,难道不是某些人和处罚的双标?
你们敢骂吴柳芳,不就是觉得她无权无势好欺负吗?
装什么志向高洁的卫道士啊,看的人直犯恶心。
[可爱][可爱][可爱]
不是这个,你怎么知道管晨晨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