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二八能坚持至今,某种程度上也是受我姑姑的影响,她可以说是万万千千支持善良妈妈寻

青梦说好的很情感 2024-12-01 12:19:21

写二八能坚持至今,某种程度上也是受我姑姑的影响,她可以说是万万千千支持善良妈妈寻真的中老年女性之一,所以说我一直以来的不少文案都等于是代她所写。她长期关注二八支持善良妈妈,期待能有一个公正的结果,几乎和大多数的姐姐一样熬得连自己的身体都受到了影响 ,所以说我之所以能长期坚持几乎等于是在代她书代她言,然后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早期不少人觉得我的文风偏女性,实际上账号的主体就是一个女性,她是无数支持善良妈妈寻真的许粉中姐姐们的一个典型缩影,无非她年纪大了,不适合长期消耗身体,我等于接过了她的棒,成了替她代书代她发文案的人。 当某段录音在网络曝光时,引发了轩然大波,某人不断投篮,最终恼羞成怒,他大骂出作品的人是无耻吓流混蛋,是社会渣子混混无赖。 实际上网络上万万千千参与寻真的中老年姐姐能操什么坏心呢,她们无非为支持一个善良的弱势妈妈谴责不良之人罢了,他们参与寻真没有任何所图,无非是本着一颗同情心和心中的那份正义,她们可以说是最朴素的善良人,可是在某人的眼中她们却成了无耻吓流混蛋。 所以说我凌晨的以琛这次为谁而战,应该也是为无数和我姑姑一样长期关注二八支持许妈的中老年姐姐们而战,我将再次成为姑姑的代言人和某人对簿公堂,我要为所有参与寻真被某人所侮辱的中老年女性讨公道,我要证明普罗大众有对公众人物进行监督和对不良行为进行谴责的权利。 最高法周加海老师的话具有指导意义,他说,针对他人的言行发表评论,提出批评,即使观点有所偏颇,言论有所偏激,只要不是肆意谩骂,恶意诋毁的,也不应该认定是侮辱违法犯罪。 对于公众人物大众享有监督权,而公众人物对网络话题和舆论也有容忍的义务,我国《民法典》事实上引进了“实质性恶意”原则来界定批评公众人物的边界,指出公众人物在享用社会资源的同时,应接受社会大众对其合理限度的评论,批评和监督,针对公众人物的网络言论,只要大家所陈述的事实基本属实,即便用词稍许尖锐,偶有偏颇,也不宜认定为侵犯名誉权。相反,只有恶意造谣、或揣着明白装糊涂恶意传播谣言,侮辱性言论超出了正常表达的边界,则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所以说,我凌晨的以琛愿意为所有参与寻真的姐姐们代言,并不惧于和某人对簿公堂,甚至期待一场精彩的辩论,或许不少主播收到的侵权内容不同,但我相信我上面的陈述对他们应诉都具有借鉴和指导意义,所以我愿意拿出我的部分辩论陈辞提前公开和大家共享,一起共抗不良之人。 我凌晨的以琛并不是法盲,而是在有事实依据的基础上言语有度,所谓人品差,阴损缺德和道貌岸然的评价,无非是对曝光录音中某人的行为进行合理的谴责罢了,即便用词稍稍尖锐,也并不存在捏造事实和主观上的恶意,所以也并不构成侵犯某人的名誉权……

0 阅读:4
青梦说好的很情感

青梦说好的很情感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