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男子酗酒后,暴怒起来,大骂了妻子一顿,妻子委屈地跑了,儿子看到父亲没有

天狼看法 2024-12-01 15:07:58

云南大理,男子酗酒后,暴怒起来,大骂了妻子一顿,妻子委屈地跑了,儿子看到父亲没有阻止儿媳妇离家,扬起拳头就打父亲,并且用开水壶的开水浇向父亲的头后,还继续殴打父亲,直至父亲失去生命。网友:幸好妻子跑得快,捡回了一条命。

(来源:阜阳新闻网)

倩倩听说丈夫酒后殴打他父亲,并且用开水浇向他父亲的头部,然后继续殴打他父亲,直至他父亲失去生命。

她听到这个消息时,害怕得浑身发抖,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如果那天她没有离家出走,她不知道发生悲剧的会不会是她,她的思绪回到了离家出走的那一天。

那天,她和公公在家各忙各的事,突然家门打开了,她的丈夫回来了,带着一身的酒气。

倩倩看见了,知道喝了酒之后的丈夫惹不得,她尽量不说话,也不去惹丈夫,让他一个人在那里醒酒。

却不料,她的丈夫喝了酒之后,嘴巴就是闲不得,逮住谁就骂谁,他一把拉住倩倩,就开始骂起来。

他东一句西一句,骂的全是倩倩的不对,他一直在辱骂倩倩。

倩倩听了这些辱骂声,心情非常不好,平时丈夫大吃大喝,她考虑到丈夫的性格比较暴躁,她都没有去计较,总是一个人默默地为这个家庭努力着。

可丈夫喝了酒就对她大吵大骂,并且是越骂越难听,倩倩想到如此嗜酒如命的丈夫,如此不尊重她,不顾家,她实在是太委屈了,转身就离家出走了。

她本想着离家出走,让丈夫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没想到公公却因此付出了生命。

原来倩倩转身离家出走之后,她的丈夫小曹看到自己的父亲,没有阻止儿媳妇,他就把一腔的怒火迁移到父亲身上。

他转而骂父亲,骂着骂着,他心里越骂越火,于是扬起拳头就打父亲,把父亲打进了医院。

有了第1次,小曹一想到妻子离家之后的痛苦,就将这个痛苦转移到父亲身上,隔几日又打父亲。

父亲被打了两次,因为是自己儿子打的,碍于面子,他也没有求助于任何人。

不料隔几日,小曹喝了酒回来后,又是一腔愤怒,拿起身边的开水壶,将滚烫的开水浇向他父亲的头部,父亲被烫得哇哇直叫,他受了重伤。

看着父亲受了重伤,小曹不但没有收手,反而更加得寸进尺,他觉得自己的痛苦都是父亲给的,是父亲造成的,他要让父亲也感受到痛苦。

在父亲已经在承受痛苦的同时,他是隔了几日又开始打父亲,而这一次父亲再也承受不住这些痛苦了,失去了生命。

而这些事情发生之后,小曹还理直气壮地说,他只是主观意识上想让父亲感受到痛苦而已,并没有想要伤害父亲的意思,所以他要求轻判。

倩倩得知这件事情,得知丈夫这样的说法,她心里又是震惊,又是害怕。

震惊的是,没想到自己的丈夫竟然连自己的亲生父亲都不放过。

她害怕的是,如果那一天自己没有离家出走,这些悲剧是不是就已经发生在她的身上。

对这样的丈夫,倩倩觉得,虽然悲剧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但如果继续和丈夫维持婚姻,她不知道还有没有意义。

那么该如何通过法律的角度,来认定小曹的行为呢?

1、小曹辱骂妻子,殴打父亲的行为其实已经构成了虐待行为,如果是长期的行为,就已经构成了虐待罪。

虐待罪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实施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从而构成的犯罪。

《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罪是指,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虐待罪正是由于告诉的才处理,从而被家暴的事情也因此常常发生悲剧。

2、小曹肯定知道自己用开水浇向父亲,父亲肯定会受伤的,并且他殴打父亲,也会让父亲受伤,现在父亲已经被他殴打,失去生命,所以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小曹因此被判了13年的有期徒刑,但他却上诉,表示自己主观意识上只是想让父亲痛苦而已,并没有想过让父亲受伤或者失去生命,这样的理由确实让人感到不可思议。

3、一旦有家暴行为,这个家庭的家风建设是不好的。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不管一个人的脾气怎样,对于家人,就应当尊重,这样才有利于家庭家风的建设。

对于有家暴行为的人,你有何看法?(倩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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