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80多岁老汉用了半个月的水管回头找老板退货,被拒绝后闹翻天,老板只好报

岁已暮聊社会 2024-12-01 18:56:53

江苏南通,80多岁老汉用了半个月的水管回头找老板退货,被拒绝后闹翻天,老板只好报警。民警来后,老汉情绪更加激动,眼看他状态不对,民警立马把他送进了医院抢救。一个月后,老汉脑血栓医治无效死亡,老汉家属把百货店老板告上法庭,认为老人的死和他脱不了干系,要求赔偿46万,法院的判决,老板傻了!

(案例来源:九派新闻)

廖东升打开店门,开始整理他货架上的物品,清点、补货,擦灰掸尘,然后等着顾客上门购买。

百货店不大,但也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都是生活必需品。

正哼着小曲忙乎的廖东升看进来一老人,赶紧打招呼,发现是半个月前来店里买水管的刘老汉。

大爷,您又来买啥?我帮您找!他客气地询问。

啥也不要,退货!刘老汉把一物品“啪”地一声扔在柜台上。

廖东升一看,原来是半个月前买的水管。他疑惑地问:大爷为啥要退?这水管有问题吗?

刘老汉说:不好用不想要了!

“你都拆封用半个多月了,还拿回来退?这可退不了了!”廖东升检查了下水管,对刘老汉说。

刚开门做生意,还没开张就来个退货的,廖东升心里有些闹糟,做生意的人都忌讳这事。

没用过,咋就不能退。刘老汉听说不给退,很生气。

用过这么久的管子能看出来,糊弄不了我的,当时不好用不来退换,用半个月了再退,没这道理吧!廖东升直接拒绝。

80多岁的刘老汉用拐棍敲打着地:只用了十多天,也没坏,凭啥不能退?你必须退!

廖东升觉得这个老人太不讲理,可也不能惯这毛病,不能说你岁数大不讲理,就破了规矩,大家都这样,以后生意还能做吗?

他不管老头怎么嚷嚷也不再理他。

刘老汉看老板不搭理他,情绪更激动,开始骂骂咧咧,大吵大闹。有人进店他就把客人撵走。

不知发生何事的路人,驻足观看。

廖东升有些生气,你老爷子不懂规矩,还无理取闹,竟来搅和生意,真是岂有此理!

廖东升没了耐性,大声吼刘老汉,你赶紧走,再胡搅蛮缠我就报警。

你还要报警?报啊,我这大年纪了,啥事没见过,还怕你报警了!你不给我退我就不让你卖货,看你能咋!

真是犟老头遇上倔老板,二人互不妥协。

争吵对峙中,廖东升气不过,打了报警电话。

刘老汉气的直抖索,咚咚地用拐杖墩着地:真报警,报警我也不怕。

民警赶到对他们进行调解,刘老汉仍情绪激动,不依不饶地闹腾。

没过一会,民警发现刘老汉脸色发白,额头渗汗,状态不对。

民警赶紧叫了救护车,把他送进医院进行抢救。

经诊断,刘老汉突发脑出血,情况危急。

刘老汉在ICU病房住了一个月后,尽管医务人员竭尽所能救治,还是未挽留住他的生命。

他的家人处理完他的后事,找到廖东升,要求他为老人的死负责,如果你给他退了水管,他不生气就不会脑出血。

廖东升觉得这家人怎么都这样不可理喻,明明是他年纪大了,自身的身体原因造成的,与我何干?

我只是跟他解释用过的水管不能退,又没打他骂他,反倒是他又吵又闹,暴跳如雷,自己生气导致脑出血,凭啥找我赔偿?

事发当时,有很多围观者,还有民警在场,他们都能证明老人发病跟自己无关。

刘老汉家属认定就是他气死的,要求他赔偿46万,不给就去法院告他。

最后法院怎么判的呢?

1、廖东升认为,刘老汉买了水管用半个月后再退,他拒绝退款,合情合理,并无过错。

《民法典》第18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廖东升认为,刘老汉买完水管用了半个月,又不想要了,要求退款,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拒绝退款,合情合理,并无过错。

刘老汉作为成年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他明知自己无理,还胡搅蛮缠,闹出事来,应自食其果。

2、刘老汉家属认为,如廖东升不和刘老汉争吵,他不生气就不会发病至脑出血,刘老汉的死他有不可推卸责任,理应赔偿46万。

《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行为人有过错,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刘老汉家属认为,80多岁的老人,只是要求退个水管,不管他对错,廖东升和他争吵理论都不应该,更何况他言语上也有顶撞呵斥,激怒老人的行为。

因为这点事,他和老人僵持一个多小时,没考虑到老人身体吃不消,为老人发病存在潜在的诱因。

在老人有不适症状时,还是警察拨打的120,廖东升未尽到急救医务,所以,老人死亡,他存在过错,有赔偿义务。

3、最后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6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虽刘老汉突发脑出血,主要原因为自身年龄、体质原因,但他因退水管之事情绪激动,间接诱导发病,廖东升为考虑到后果存在过错。

最后法院判决:依据公平原则,廖东升为他的过错承担10%的赔偿责任,支付刘老汉家属4.6万元赔偿金。

廖东升继续上诉,仍以维持原判告终。

(人物为化名) 您认为廖东升应该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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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12-01 19:47

    店主不该赔偿。店主赔偿了会助长社会的不良风气。

  • 2024-12-01 19:30

  • 2024-12-01 20:13

    以后在江苏,实体店无理由退货可以专门聘请80岁以上去,决对可以。

  • 2024-12-01 21:07

    谁死谁有理啊

  • 2024-12-04 01:29

    80岁就有理了

  • 2024-12-02 09:37

    请家属接着告法官。这家伙不办人事么。才10%,不行。

  • 2024-12-01 19:48

    有这老人一定培养出混蛋的儿女,它们做出啥不是人的事都不意外,

  • 2024-12-02 14:50

    判的不合理!这种依老卖老死了活该!

  • 2024-12-04 13:17

    又为碰瓷的提供了一个招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