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国家进一步严格规范《无犯罪记录证明》的使用范围,防止扩大,严禁滥用,以免产生

陈大大看世界 2024-12-01 22:25:59

建议国家进一步严格规范《无犯罪记录证明》的使用范围,防止扩大,严禁滥用,以免产生不良后果。 第一,除考取国家公俭法类公务员和其他有特别要求的公务员外,建议考取普通公务员岗位,不必要求考生出具本人和其父母《无犯罪记录证明》。 第二,除考取军工涉密单位事业编或工勤岗位外,其他事业编和工勤岗位不必要求考生出具本人或者其父母《无犯罪记录证明》。 第三,要求有需要的公民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是一种预防、威慑和震慑,目的是为了减少犯罪,或者是让人不要轻易犯罪,否则子女考特殊岗位的公务员会有影响,考军工和涉密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工勤也可能会有影响。不能任意扩大《无犯罪记录证明》的使用范围,就是给刑满释放人员留出路,让造好了的刑满释放人员自食其力。如果《无犯罪记录证明》使用范围扩大,不利于刑瞒释放人员自食其力,也不利于在押犯人劳动改造。 因此,《无犯罪记录证明》不能不使用,也不能擅自扩大使用范围。这是老朽今天在网络上看到相关的贴文想到的,不一定正确,专业人士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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