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传安徽徽州府(今黄山市),凡是子女年幼或者没有成年而夭折,虽然没有婚嫁之约定,一定要寻找其他人家有否亦有子女夭折,如果年龄合适,则求其尸体,用来与其子女合葬。同时,两家亦纳采受聘,仿佛如同嫁娶之礼一样。女家还以纸扎冥器,样子如同女方之嫁妆,送到坟前焚烧,这在当地称之为嫁殇。 相传苏州亦有这样的风俗,称之为冥婚。江苏、浙江一带,凡是遇到有婚嫁之约但还没有过门的女子夭折,男方必须将女孩的尸体接回埋葬,女方则赠金数十两或数百两、甚至千两,以作为嫁妆,给多给少完全看女方家境如何。男方与女方,如果贫富悬殊,男方又贪婪其嫁妆,则必定求女尸归葬,以此方式获得一笔横财,这种情况还经常有。 三国时,曹操爱子曹冲夭折死,曹操就婚聘甄氏死女一起合葬,此事在陈寿的《三国·魏志》中有详细记载。这样的风俗,估计是从曹操开始的,因为以前的史书中没有相关的记载,从这个方面讲,曹操不仅是豪雄,亦是千古嫁殇之始作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