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浙江湖州,一女子同丈夫婚后遭遇家暴,甚至连小孩也不能幸免。就这样,女子抱有幻想忍了13年,最终忍无可忍,遂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岂料,在此期间,丈夫醉酒后居然想要强行与之发生关系,法院这样判了。 (来源:正义网) 事情是这样的。2007 年时,晓琳孤身一人,因为她的父母和妹妹均已离世,她无比渴望一个温暖的家。 就在这时,她遇到了阿强,两人经过相处后,感情渐浓,阿强的细心与体贴,让晓琳找到了久违的亲人的感觉。 2009 年 7 月,两人登记结婚,阿强入赘晓琳家。婚后,他们有了两个孩子,然而不幸的是,一个孩子患有重症肌无力,而另一个则患有孤独症。 日子过得艰难,阿强却在婚后逐渐露出本性。 一次争吵中,晓琳哭着说:“你怎么能这么狠心?”阿强怒吼道:“这日子没法过了,都是你们拖累我。” 他经常对晓琳拳打脚踢,孩子们有时也难逃厄运。 从 2017 年到 2022 年,晓琳和阿强的矛盾不断激化,报警次数高达 8 次。当地公安机关向阿强出具了家庭暴力告诫书。 2022 年 8 月,晓琳在日复一日的失望与忍耐中,逐渐失去了耐心,他便毅然向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12 月,法院出具了保护令。但由于阿强没有其他住房,两人虽在离婚期间,但还仍然在一起住。 2023 年 1 月 12 日凌晨,阿强酒后回家,欲对晓琳行不轨之事。 晓琳惊恐地大喊:“你别过来!”阿强却步步紧逼。就在危急时刻,儿子出现,阿强才最终未能得愿。 事后,晓琳果断报警。阿强被当地警方逮捕归案。 经了解,阿强经常对晓琳乃至孩子动粗,他们都很害怕阿强回家。 据晓琳表示,自己多年来一直对阿强抱有幻想,希望他能回心转意,好好待自己和孩子,生二胎的目的也是如此,但是这些年阿强并没有丝毫改变,自己也是心灰意冷。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又应如何评价此案呢? 1、家暴是一种既违背道德又违反法律的行为。 首先,家庭本应是一个充满爱与关怀的避风港。 在夫妻关系中,双方有相互尊重、相互扶持的责任。 而家暴行为是对这种责任的严重践踏。 本案中,阿强对晓琳拳脚相加,完全了无视夫妻之间应有的忠诚、关爱和体谅。 此外,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他们的行为模式会对孩子产生深远的影响。 两个孩子本就面临着身体和心理健康困境,而阿强的家暴行为更是雪上加霜。特别是孩子目睹父亲对母亲施暴,会在他们幼小的心灵中留下创伤。 阿强需要为其家暴行为承担一系列的后果! 在离婚诉讼中,晓琳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要求阿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在孩子的抚养权上,阿强作为施暴者,大概率也会丧失对孩子的抚养权。 而且, 当阿强家庭暴力达到一定严重程度时,会构成犯罪,如虐待罪、故意伤害罪等。 2、阿强在离婚诉讼期间意欲同晓琳发生关系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阿强在离婚诉讼期间欲强行与晓琳发生关系,虽未得逞,但仍构成强奸罪。 依据《刑法》第236条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婚内强奸侵犯了妇女性的自主权,即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等手段强行发生性关系,就构成强奸罪。 可能有人会认为,夫妻之间有同居的义务,因此婚内性行为被默认为是合法的,丈夫应当被排除在犯罪主体之外。 但这种说法其实是有失偏颇的。妻子不是丈夫的私产,作为一个独立且平等的个体,其具有相应的性自主权。 如果在其不愿意的情况下,对方仍强行而为之,同样会侵害妻子的此种权利,依法要以强奸论处。 3、法院会如何判呢? 法院经综合审理后认定,阿强的行为构成婚内强奸,因意志以外原因而未能得逞,系强奸未遂。 最终,院方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 至于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经沟通后达成离婚和解协议。 事后,晓琳直言自己如释重负,从结婚到现在,终于从这种畸形的婚姻中解脱出来了。下一步,自己将要与孩子回归正常的生活。 总之,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在面对家暴时,受害者不应忍让,而应勇敢地说“不”,及时寻求法律帮助和社会支持,而不是选择退让。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合法权益,避免陷入更深的困境。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下方留言。(文中人物为化名)
“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浙江湖州,一女子同丈夫婚后遭遇家暴,甚至连小孩也不能幸
沛山评生
2024-12-02 1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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