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一个孩子过马路,结果两辆车都没有礼让,最后司机均被记3分、罚款200

白羊登义文 2024-12-03 13:01:25

洛阳,一个孩子过马路,结果两辆车都没有礼让,最后司机均被记 3 分、罚款 200 元。司机说:“我右拐没闯红灯,为什么要被罚呢?”网友们则直言:“这种情况不罚你罚谁?”

素材来源于:陕西法制网

一个三四岁的孩子背着书包,来到了斑马线,看到信号灯显示是绿灯,他赶紧朝对面走去。

可是刚走到马路中间的时候,他停下了,因为他发现右前方有车辆行驶过来,于是他没有跑过去,而是停在那里等车先行驶过去。

不得不说,这个小孩特别聪明,也很睿智,遇到事情他不慌不忙,等到这辆车行驶过去后,他又才开始朝前面走。

而没走两步,后面又有一辆白色的车,紧跟着前一辆行驶过去,小孩也很淡定,又赶紧停下来,等这辆车过去后,他再朝前面走。

有人就说这个小宝宝好乖呀,不但懂得交通规则, 而且 还懂得礼让车辆,既保证了自己的安全,也保证了对方的安全。

小宝宝确实很乖,他也没有抢时间,而是很礼貌地先让小汽车过去。这种行为真的该点赞。

难怪他的父母能这么放心地让孩子自己过马路呢,要是稍微莽撞一点的小孩子,真不敢这么做,那一旦直冲过去和小轿车撞上,那后果不堪设想。

小孩子的过马路方式完全没有问题,但是这两辆车却因此被罚款 200 元,计 3 分了。

怎么回事?又没有发生什么意外,小轿车右拐时也是绿灯,没闯红灯,为什么就被罚款了呢?

这是交警找到两位车主时,对方发出的疑问。因为在该城市,对交通规则要求特别严格,像这种情况,不是行人礼让车辆,而是车辆礼让行人才对。

两辆车先后都没有礼让小孩子,而是让小孩子站在路中间等他们过去,这样的行为不罚他们罚谁呢?

在科目一、科目三都考了这个问题:车子不礼让行人,不但是素质过不了关,从交通法律上看,也是行不通的。

司机还想辩解一下,说:“小孩子在路中间,而我们右行的时候靠边距离很远,这种情况难道都不可以过吗?如果我们停在那里,反而影响到了交通。”

可是这种辩解得不到支持啊,小孩子已经在斑马线上,并且已经到了斑马线的中央,他是看到有车过来,才停在那里的;如果没车过来,车子礼让的话,孩子可以很顺畅地通过斑马线。

所以车辆既然看到小孩子已经在行走途中,就应该礼让才行,为什么还想着没有安全隐患就直接行驶呢?

是因为小孩子有教养、聪明,知道车辆来了不乱跑;要是小孩子一激动直接冲过来呢,那么车子不礼让的情况下,是不是会酿成严重后果,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

在经过一番教育指导后,两名司机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不该存在侥幸心理,更不应该抢时间、不礼让小孩子,所以认罚。

不过也有网友提出,这种情况,不但是司机不对,小孩子的监护人也有问题呀,怎么能让这么小的孩子自己过马路呢?

当然,监护人到底尽没尽到职责,那是另外的话题,现在只针对司机,因没有礼让孩子而受到的处罚。

当然,后续也会联系监护人,让他们不管孩子有多么听话、多么能干,也应该在孩子这么小的年纪,陪同他一起过马路才行。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我们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1、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事件中的两辆车在右转时,遇到正在斑马线上行走的孩子,均未停车礼让,明显违反了此项法律规定,构成交通违法行为,因此被处以记 3 分、罚款 200 元的处罚是合理合法的。

2、 一旦因未礼让行人引发交通事故,依据相关法律和事故责任认定原则,机动车驾驶人往往需在事故中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

3、法律规定车辆礼让行人,旨在保护行人这一相对弱势群体的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立法精神和对生命的尊重,要求机动车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保持高度的注意义务,谨慎驾驶,确保行人安全。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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