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小三也只是道德问题,只要不形成事实婚姻,其实并不违法。
但你不能说因为你缺钱,所以就理直气壮的被包养,搞得好像这个社会逼良为三似的,不当小三就活不下去了?不当小三会死吗?
法无禁止,所以,小三才会存在。你可以说,存在即合理,这话我虽不怎么认同,但也不好反驳,是啊,人家确实不违法,充其量是打了个法律的擦边球,而已。
但是啊,你当小三,当了也就当了,爱当不当,但你不能自豪的说:我跟别的小三不同,我是清北毕业的高级小三,你更不能把清北的毕业证贴在脑门上,因为这是对清北的侮辱。
理儿就是这么个理儿,包容不是纵容,默许不是鼓励。灰色可以有,但不能提倡。
我们这个社会,还是要有一点是非观念的。
嗯,没错,我是举例谈擦边[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