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局:早在4岁那年,我就走上了违法之路

虚胖滴螺丝钉 2024-12-03 21:28:13
字节十万侵权案中二审中,原告方特别提到一句话“被告(我是被告)刻意模糊侵权事实,诱导网友对上诉人做出不利评价”。 侵权就是违法,对于本人的违法事实我予以认定,未来所需要履行的道歉责任一定会超出“十天置顶”。并且我已于上周五下午和今天上下午三次致电黄浦区人民法院沟通道歉文案,均无人接听。待本周沟通确认后会进行公开道歉,置顶时间额外赠送五天。 要解释一下,由于“违法犯罪”这个词总是一同出现,导致公众对于违法和犯罪的概念常常发生混淆。而实际上二者完全是两个不同的领域,简而言之,违法就是违反法律法规,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最高可予以罚款和行政拘留;而犯罪是严重的违法行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最高可判处死刑。 绝大多数人都没有过犯罪的经历,但几乎100%人都有过违法的经历。我上一次违法是在今年的11月5日,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从左转道跨越至直行车道,扣1分并罚款100元。我当时在思考下午开庭事宜,未集中精神驾驶车辆,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四)款规定。 诸如乱停车、闯红灯、骑电动车不戴头盔、醉酒骑自行车、打人骂人、扰民等等都是违法行为。那可能有同学说自己平时不骑车也不开车,出门要么打车要么乘坐公交地铁,所以从来没有过违法行为。 [电影R]那就不得不提到这部法律了,我第一次违法行为发生在4岁的时候,当时就读于幼儿园。那是一个盛夏的午后,下午上英语班,黄某某、李某、方某与本人一同逃课在幼儿园外的小花园玩耍。具体是谁提议的已经不记得了。后来我们受到了老师的严厉批评并罚站半小时。我现在和当事人之一的黄某某还有联系,等哪天看见她可以一起现身说法。 时隔多年后,我才意识到当时不好好学习的行为实际上已构成违法,违反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44条受教育者应履行义务中的“应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条款。 所以我是不太相信有人从小到大从来没违法过,企业也一样,像扣发年终奖、调岗、降薪降职、辞退……都有可能构成违法,需要企业去承担相关责任。 [拔草R]最后总结,违法的门槛极低,犯罪的门槛较高,当然我们还是要尽可能去遵纪守法,违法了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网络也绝非法外之地,公民的名誉权应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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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12-04 00:55

    哈哈哈哈哈,还得是你

  • 2024-12-04 01:58

    幼儿园不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吧?那么是否适用于教育法的范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