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分析:215元存款19载缩水至8元》 浙江居民左旭先生近期披露了一桩令人咋舌的事件:他19年前在一家国有银行存入的215.16元活期存款,在长达19年的岁月中未曾动用,却惊觉余额已萎缩至8.67元。这一戏剧性的变化,归咎于银行自2006年6月起,每季度征收的3元小额账户管理费。 此费用已引发了多起法律纠纷,也招致媒体对银行逐利本质的广泛质疑。面对舆论压力,银行方面回应称,此举乃遵循国际惯例,并强调需考虑运营成本。 银行并非慈善机构,其运营逻辑无疑植根于资本的逐利本性。正如经典所言:“资本若有10%的利润,便蠢蠢欲动;20%的利润,则活跃异常;50%的利润,足以使其铤而走险;100%的利润,资本将无视人间法律;而300%的利润,则足以让资本无视绞刑的威胁。” 然而,在追求利润的同时,银行亦应恪守公平与正义的原则,不可偏废。 追溯其根源,银行的不合理收费与暴利行为,实则源于其市场垄断地位,进而导致了消费者与金融机构之间地位的不平等。尽管金融行业的持牌经营原则限制了新进入者的数量,但打破垄断、促进市场竞争,仍是保障消费者权益、构建公平金融市场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