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北榆林一男子在 18 岁时强奸了 28 岁的一名妇女,受害人当时为了面子并未报案。8 年之后,这名男子 26 岁时,竟再次强奸了已经 36 岁的这名妇女,真的是欺人太甚!此次受害人选择了报案。经过警方的不懈努力,最终将男子王明绳子以法。男子的行为不仅是对女子的伤害,更是对法律的践踏,挑战法律的底线!这种人就应该千刀万剐,立即执行!你觉得呢?
陕北榆林一男子在 18 岁时强奸了 28 岁的一名妇女,受害人当时为了面子并未报案。8 年之后,这名男子 26 岁时,竟再次强奸了已经 36 岁的这名妇女,真的是欺人太甚!此次受害人选择了报案。经过警方的不懈努力,最终将男子王明绳子以法。男子的行为不仅是对女子的伤害,更是对法律的践踏,挑战法律的底线!这种人就应该千刀万剐,立即执行!你觉得呢?
这个男子很明白从一而终。
请问一下什么是绳子以法?
这样才叫用情专一!
18岁没钱,干这事还能理解下。。。26岁还没钱又干这事。那真不能原谅。。。[捂脸哭]
小编语基差,“绳子以法”?
18新。26旧必须报案。
八年了人家不告你才怪
强扭的瓜不甜
男的不给小费报警的吧,男的也是,第一次得手了想第二次的话应该准备点小费的,
还是要算专一
还是初恋好,初恋甜
这是真爱
男人18以后就开始走下坡路了
再8年后,这男子34岁再与女子44岁有染?小编自传。
扯蛋!跨时太长,扯到蛋了!
男人两次强奸,丧心病狂,该判刑。
叔能忍,婶不能忍
退步太明显
跟图片有半毛钱关系?
对感情很专一
等了8年你才来,不告你才怪
杀之必惯之
不懈努力
三年后的第二天。。。。还是她!
毙了
物理阉割
千刀万剐?他犯了死罪吗
你登幅难看一点的女人照片好吗?你自己也想歪主意吧。
8年也没有忘掉那天晚上饱餐一顿[捂脸哭]
体育老师教的语文,还好意思发出来?
想得美,有这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