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上海这种城市已经不新增农村户口了,那农村的自建房和宅基地还能留给他们吗?
答案是:城市子女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自建房,但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使用权不能通过继承所得。而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私有财产,城市户口的公民可以继承。
按照“地随房走”“房地一体”的原则,城市子女继承农村自建房后,可相应获得宅基地使用权。但需注意以下几点:
1.不能对房子进行随意的改变,如翻建、改建、扩建等,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待房子处于不可居住的状态时,宅基地会被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2.按照法律规定,若宅基地上的房屋灭失,或者闲置两年以上,宅基地都会被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3.如果遇到拆迁,城市户口的子女,可以获得拆迁补偿,包括对地上建筑物的补偿和对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
被收回,有经济补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