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男子网上认识一富家女,还比他小11岁,两人奔现宾馆开房,6个月后女子给他生个女儿,说她有肾结石,用药物催产导致女儿早产3个月,男子信以为真,玩命挣钱给妻女花,女子又给他生了个儿子,男子刷视频,却看见女子正跟他人办婚礼,他这才知道,他养了7年的女儿不是亲生的,“儿子”是凭空捏造,妻子婚房22万首付,都是他出钱买的,7年,他被骗了516534元,自己就是个冤大头,男子愤怒的报了警,结局太解气了。
(来源:环球网)
阿川正在工作,接到女友阿敏电话,说她给他生了个女儿。
阿川欣喜若狂,自己也是有小棉袄的人了,但他很快意识到不对劲,他2014年1月跟阿敏网上相识相爱,她怎么7月30日就生下孩子?
阿敏告诉他,自己肾结石,用药物催产导致女儿早产3个月,她这次差点没命。
阿川听了信以为真,很是愧疚心疼,给阿敏打了一笔钱,让她好好补补身体,还给女儿取了名字,承诺出差回来就看望她们母女。
原来,80后阿川工作特殊,需要经常出差,以至于把自己的终身大事耽误了,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还是光棍一个。
没想到,缘分说来就来,他跟阿敏在网上认识后,相谈甚欢,阿敏不但比阿川小11岁,还是个富家女,父亲是大老板,家里有很多房产。
阿川顿时自惭形秽,但阿敏不但不嫌弃他,还爱上了他,两个人浓情蜜意谈起恋爱,还奔现后开了房。
没想到,阿敏不但怀孕,还给他生了个小棉袄,虽然他跟阿敏没举办婚礼,是因为阿敏说父母觉得他穷,跟她家门不当户不对,不接受他这个女婿。
但阿川心里,早就把阿敏当妻子了,何况他们还有了女儿,阿川工作更卖力了。
他不是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单身汉了,得负担起养家的责任,让岳父母早日接纳他,他把挣来的钱,都转给阿敏,供养妻女。
但每次阿川跟阿敏见面,都见不到自己的女儿,阿敏的理由就是,父母横插一脚,拒绝女儿认父。
2017年,阿敏又告诉阿川,她给他生了个儿子,自己后继有人,儿女双全了,阿川幸福的眩晕,当然了,他还是见不到自己儿子,但阿敏会经常给他拍儿子的视频照片,安抚他的思儿心切。
2020年5月的一天,阿川工作之余,刷视频打发时间放松一下,突然看到阿敏正和一男子举办结婚典礼,他顿时目瞪口呆。
他愤怒的找到阿敏,阿敏怕事情闹大,说她是一时糊涂,赶紧跟丈夫离婚,又跟阿川扯了结婚证。
阿川看在一儿一女的份上,选择了原谅,可他哪里知道,阿敏把他骗得好惨。
阿敏哪里是什么富家女,1994年的她就是个风尘女子,父亲残疾,母亲离家出走。
阿川和阿敏谈情说爱时,她正和一男子同居,女儿之所以早产3个月,就是同居男友的孩子,也就是说,他养了7年的女儿不是他的。
而儿子更是凭空捏造的,阿敏嫌弃同居男友穷,跟他分手后发现自己疑似宫外孕,她不知道孩子是谁的,直接安在阿川头上。
她选择保守治疗时,阿川看到她肚子大了,信以为真,等阿川走后,她就去做了流产,然后对阿川谎称生了儿子,再拍朋友儿子照片视频给阿川,让他相信自己真有儿子了。
随后,阿敏又在网上认识一男子,并跟他结了婚,婚房的首付款22万,都是用阿川挣得钱买的。
要不是阿川看到视频,他还蒙在鼓里,好在阿敏离婚跟他领证了,他决定既往不咎,一家四口好好过日子。
当然,一儿一女他还是见不到,阿敏说儿女都由她父母抚养,他们还是不接纳阿川。
阿川准备给一儿一女上户口,跟阿敏要出生证明,她却一拖再拖,他这才起了疑心,不依不饶要带着一儿一女去亲子鉴定,阿敏才告诉他实情。
现实太残酷了,7岁女儿非亲生,儿子根本不存在,阿敏从他这里骗了516534元,从亲友那里骗了12592元。
阿川崩溃了,他哪里知道,阿敏2021年4月,在跟他婚姻存续期间,又和另一男子结婚。
阿川愤怒的报了警。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阿敏构成诈骗罪。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阿敏通过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式,从阿川处骗取了大量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
2、阿敏构成重婚罪。
《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阿敏在与阿川婚姻存续期间,又与另一男子结婚,其行为已经构成了重婚罪。
3、法院审理后做出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案发后,阿敏主动退还阿川违法所得34.8万元,并取得被害人阿川的谅解。
2024年7月份,法院判决阿敏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阿敏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对于阿川和阿敏这件事,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