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连丢27条内裤?”湖北武汉,年轻的李女士在楼道公共区域晾晒衣服时发现,自己洗过的内裤不翼而飞了。
刚开始李女士觉得,可能是公共区域的人收错衣服了,又或者被风吹走了,可是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自己的内裤越来越少,为了验证自己的想法,李女士有次一口气晾晒了5条内裤,结果全部不见了。
李女士这时已经断定,自己的内裤是被人偷了,而且大概估算了一下,2个月李女士一共丢失了27条内裤。
为了抓住小偷,李女士在公共晾晒区域安装了摄像头。经过监控,李女士发现偷内衣的是几名男子,而且只对内裤下手。
某日清晨,小区保安通过监控发现一个偷内裤的陌生男子,于是立即追赶该男子,准备将其抓住,男子见状立马开始飞奔,就在这时,一位骑电瓶车的外卖小哥迎面走来,听到保安大喊抓贼后,立马扔下电瓶车,将小偷死死抓住。
目前,警方已经确认几名偷内裤陌生男子的身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来源:湖北经视)
你说一个大老爷们,喜欢什么不好,喜欢人家女孩子的内裤,这是病,得好好治一下!不过要想好好治,估计得等到放出来之后了。几名男子的行为,轻则治安拘留,重则刑事处罚。
有人说,偷几条内裤而已,能值几个钱,犯不着上升到刑事吧?
《刑法》中对于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有两种,分别是盗窃数额和盗窃次数。
依据湖北省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数额较大的标准是2000元。本案中李女士一共被偷了27条内裤,价值几何新闻中并没有透露。
不过,在盗窃次数上,只要满足2年内3次盗窃以上,也会达到刑事立案标准。27条内裤被偷,相信本案中某些小偷肯定已经超过了2年内盗窃3次的标准。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即便达不到刑事处罚标准,这些小偷也会面临治安管理处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小偷最高会被处15日拘留,1000元罚款。 此外,我们还要隆重表扬一下本案中的快递小哥,在听到保安呼喊“抓贼”后,第一时间扔下电瓶车,勇擒盗贼,依据《湖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对于制止正在侵害他人人身安全或者国家、集体、他人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应被认定为见义勇为。
对于外卖小哥的见义勇为,应该对其进行表彰,只有这样,社会才会越来越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