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求说,本该投资者创造财富企业,却有65%上市三年就减持。 还真的不能怪上市公司的老板。 马克思在1865年完成的《资本论》一书,就有精辟的论述。 当利润达到100%时,就有人敢于铤而走险;当利润达到200%时,他们就敢于冒上断头台的危险;而当利润达到300%,他们就会践踏人间的一切法律。 利润达到200%时就敢冒上断头台的风险。 现在大股东手中一元面值的股份,上市以后利润何止百分之二百,三百? 想想,1元面值的股票变成几元十几元,几十元上百元,甚至几百元上千元,一切法律法规对他还算什么? 所以交易所倡议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自愿终止减持或承诺不减持股份,是没有多大效果的。 利润300%就敢践踏一切法律,现在利润都不是3倍,而是10倍几十倍,甚至几百倍。他们会听你的?他们会自愿? 鬼都不信! 所以,大老板要减持套现,还真的不能怪他们,要怪就怪没有一个很好的能遏止他们无序减持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