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接待了一位男士的离婚咨询,男方婚内出轨,双方都同意离婚,男方婚前有一套别墅,婚后还款,双方离婚协议书约定,别墅归女方所有,贷款由男方承担,孩子归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5000元抚养费。
两人目前还在离婚冷静期内,男方离婚前回了一趟老家,把自己要离婚的事告诉了父母,父母认为,男方赚钱也不容易,且别墅的首付都是父母亲支付,因此,父母亲不同意男方把别墅给女方,虽然男方出轨在先,可以给一定经济补偿,但是不能净身出户,还要承担别墅的贷款,离婚后压力会很大。男方认为父母亲说的很有道理,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女方不同意。
现在男方想离婚,如果不是之前那个离婚条件,女方是不可能同意离婚的,因为男方在离婚前把离婚条件开的太高了,一旦低于这个条件,就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
男方表示,可以给予相应的补偿,女方肯定也不会同意,因为离婚之前男方给了女方太高的期望值。
有些女性同胞,为了尽快离婚,甚至可以少分财产或不分财产,其实这种方法是很愚蠢的,离婚谈判时不能轻易把自己的底线暴露给对方,你越少分财产,对方越不会同意离婚。
人都是有贪心的,试想一下,假如你离婚,男方承诺给你1000万,也签订了离婚协议书,突然男方反悔了,男方只想给你500万,这500万对于你来说已经属于多分了,但是你会同意吗?肯定不会同意,因为你现在的离婚期望值是1000万。
因此,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时,不要脑子一热,什么都给对方,一旦你反悔了,后续想通过和平的方式离婚就很难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