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五年办农家乐两年后房东却要收回】租了5年的房子打造农家乐,已经投入了

依柔看趣事 2024-12-06 14:32:22

【 租房五年办农家乐两年后房东却要收回 】租了5年的房子打造农家乐,已经投入了大量资金进行了装修,却遭遇房东的突然解约要提前收房。近日,租客和房东一起来到余姚梁弄镇的“弄里说法”调解室,请首席调解员罗钿涛对此事进行调解。

在调解室里,双方讲述了这起纠纷的来龙去脉。2022年年底,施建龙(化名)承租了沈向阳(化名)的几间房屋,用于农家乐经营。双方签订协议后,施建龙专心搞起了装修,为此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期待在5年的租期里,自己的生意能蒸蒸日上。然而,前阵子,沈向阳却突然通知施建龙要提前收回房子。这对施建龙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他自然不能同意,要求对方履行租房协议。

为何突然提前收房,沈向阳表示事出有因。沈向阳认为自家房子过于陈旧,想要对房子进行改造重建,也是出于今后出租、经营的需要。对于解约,沈向阳认为,当初签订的协议中有明确规定,自己赔付施建龙装修的费用就行了。

对这笔“装修费用”,施建龙表示远远不够赔偿自己的损失。他跟调解员算起了“账”。装修费用只是一小部分,更大的损失是这两年他用心经营、刚刚步入正轨的农家乐一旦停业,随之而来就是客流的损失。但目前沈向阳却只愿意赔偿装修费用,且这笔费用远远低于自己的预期,他完全不能接受。

面对两人的分歧,调解员在实地走访的基础上,提出了调解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在这起纠纷中,提前解约一方需要承担除了赔偿装修费之外更多的违约责任。

那么赔偿多少合适呢?施建龙的心理预期和沈向阳的赔偿意愿就像两条平行线,始终无法相交。面对此种胶着的状态,调解员又请来了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施建龙的装修损失进行评估。但评估结果出来后,施建龙还是认为费用过低,无法弥补自己的实际损失。

调解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建议提前解约一方在评估结果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补偿性条款。最终,在调解员的耐心劝导下,双方同意进一步协商。同时,调解室请来了农村法律顾问,在更加完备的调解力量加持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沈向阳同意赔偿相应的装修费用,并对因房屋改建,施建龙无法继续从事农家乐经营的损失,采用房屋改建后施建龙继续租用且延长1年租期,同时减免相应的房租费用作为补偿。

协议签订后,为确保协议的顺利履行,双方当事人还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这场因提前解约而引发的纠纷,最终在法治和情理的框架下圆满化解。

调解员提醒,房屋租赁合同是受法律保护、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一经双方签订即发生法律效力。签订协议时,须明确提前解约的违约责任,且条款能细则细,避免事后双方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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