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提出借鉴国外的做法,也禁止16岁以下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体。他们认为,鉴于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体,不但可能沉迷,而且会受社交媒体发布的信息影响价值观形成,以及遭遇网络霸凌、网络诈骗等问题,我国也应该限制甚至禁止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体。当然也有反对声音,我不赞同“禁止”。 我的理由是:1、别动不动就“借鉴国外的做法”,这是最无聊和站不住脚的说法。众所周知,体制不同会带来诸多不同,就拿网络说,国外的网管与国内的网管完全不同,有什么必要禁止?选择性借鉴国外是某些专家惯用的伎俩,已经和正在忽悠决策者,值得高度警惕。2、在社交媒体已经成为人与人之间交往的无可阻挡的背景下去“禁止”,无异于饮鸩止渴,自取其辱。3、在我国具体情况下,与其禁止16岁用社交媒体,不如加大力度严管某些社交媒体的无底线行为,严管严处。 禁止,是最简单、最务实,在很多情况下也是最有效的办法,但不是万能,更不是越多“禁止”越好。就当下我们孩子的具体情况而言,从社会到学校再到家庭,“禁止”已足够多,“解放”还远不够。因此,我以为陶行知先生的“六个解放”至今不过时,还意义重大。(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