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男经理安排女下属到宾馆房间陪客人喝酒,趁女下属上厕所之际,男经理迅速闯进对女下属实施强行搂抱等行为。网友:为何不构成强奸罪?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4年6月13日晚,广东韶关某酒店经理林某某安排员工小张进入酒店客房陪客人喝酒。然而,在小张上厕所时,林某某趁机跟入,强行对她进行搂抱、强吻、摸胸等猥亵行为。
小张在挣扎呼救后,幸好得到同事的及时相救,才逃脱了林某某的魔掌。事件曝光后,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强烈愤慨。大家纷纷质疑,酒店何时推出了进房间陪酒的服务?这种要求是否合理?林某某一开始是否就打着不良主意?
面对公众的质疑和愤慨,林某某在6月14日一早被公安机关拘捕。经过两天的协商,林某某的家属向小张赔偿了43000元人民币,并获得了小张的谅解。然而,法律并不因受害者的谅解而轻易放过犯罪嫌疑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某以暴力手段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强制猥亵罪。尽管他归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且家属积极赔偿取得谅解,但最终还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这一判决结果彰显了法律的公正和权威。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类刑事案件中,国家公诉机关会提起公诉,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被害人的谅解只是司法机关在量刑时的一个参考因素,而非决定因素。这一规定确保了法律的公正执行,防止了有钱有势者通过收买或逼迫受害者家属来逃避法律制裁的可能性。
此次事件再次提醒我们,要警惕职场中的不良行为和潜规则。同时,也呼吁社会各界加强对法律的监督和宣传,确保法律的公正执行和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