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许昌,男子网上认识一女子,花38万元娶回家,一年后妻子生下儿子。男子怀疑孩子非亲生,去做了亲子鉴定,结果,儿子的父亲果然是别人。男子愤而将妻子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彩礼和结婚所花费,共计379869 元 。法院判决争议不断!
(案例来自:红星新闻)
尹凡看着襁褓中的儿子,怎么都高兴不起来,细算更觉得不对劲。
结婚一年多的时间,他和妻子一直分居两地,就算两人在一起,夫妻生活也不和谐,哪来的儿子?
尹凡偷偷的去做了亲子鉴定,结果让他心灰意冷,儿子不是他的!
38万娶回来的老婆,却给自己生了个别人的儿子。
离婚,必须离,还要把38万一并讨回来!尹凡恨的咬牙切齿。
和尹凡同龄的伙伴,孩子都打酱油了,他却连对象还没找到。
单身的煎熬,让他彻夜难眠,百般无聊的随意刷着手机。
通过网上聊天,尹凡看对眼了一个女的,两人兴趣相同,聊的很是投机。
女子自称叫李芳,两人都是同样的目标,都是想通过网络实现结婚的目的。
于是,双方隔着屏幕谈起了恋爱,正所谓,千里姻缘一线牵,他们你情我爱,很快就老婆老公相称。
聊的时间长了,难耐相思之苦,忍不住就想奔现,两人随便定了个日子,尹凡去见了李芳。
双方见面,也许是早已熟悉,他们并没有那份初次见面的神秘感,倒像认识许久的老朋友。
双方都是奔着结婚去的,现实中的交往,瞬间拉近了两人的距离。
经过彼此了解,他们也都认可了对方,接下来,顺理成章的按照程序,双方家长见面,商谈订婚和彩礼。
李芳家长,按照他们当地的习俗,提出208800元的彩礼。
尹凡家长一听,以为捡到了宝,在他们那里彩礼最低都比这个数高。
亲家提出只要20万多彩礼,他们美滋滋的答应了。
在双方商量订婚仪式和日期时,李芳又提出了另外的要求,想订婚,必须买金首饰。
包括金手链、金项链、金耳环、结婚那天要带的钻戒,一套首饰买下来,又花了十几万元。
幸亏尹凡父母早就给他准备好了婚房。
就这样,结婚的各项花费,以及结婚前后转给李芳的各种红包,娶回这个媳妇总共花了将近38万元。
总算把媳妇娶回了家,婚后,两人生活在一起,随之而来的就是,过日子的柴米油盐,和生活中的鸡零狗碎。
李芳吃不惯婆家的饭菜,而尹凡因为花了几十万娶媳妇,必须要去外地打工挣钱。
虽是新婚,但两人一直聚少离多,大部分时间分居两地。
婚后一年多,尹凡正在外地打工,接到电话,妻子在医院给他生下了儿子。
初为人父,尹凡高兴极了,他第一时间买了车票,赶回家照顾坐月子的妻子。
就在这日常接触中,尹凡发现妻子有很多事情瞒着自己,疑似早已出轨。
这么一想,这个儿子有可能并不是自己的。
怀疑的念头一旦形成,就像野草一样疯长,怎么都无法除去。
终于有一天,尹凡再也忍不住,偷偷去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这个孩子和他没有一点血缘关系。
果然,儿子并非亲生,自己在外面拼命挣钱养家,没想到,头上早已是一片青青大草原。
最可恨的是,老婆还想让自己替别人养孩子。
尹凡愤而提出离婚,并要求李芳返还彩礼,以及结婚的花费共38万元。
李芳表示同意离婚,却说自己出轨是有原因的。
丈夫隐瞒了生理方面的疾病,自己才是最大的受害者,错不在自己一方。
况且,双方已经结婚一年多,自己不可能返还结婚所花费的全部费用,最多只返还5000元。
那么,对于此事,法院是如何判决的呢?
1、这种情况下,法院会判决双方离婚吗?
李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育有子女,属于婚姻中的过错方。
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⑤、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本案中,李芳婚后出轨,生下他人的孩子,其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且双方同意离婚,这种情况下,法院综合考虑会判决双方离婚。
2、尹凡要求返还彩礼,和结婚所花费的全部费用是否合理?
根据《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本案中,虽然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且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
但由于李芳的过错导致婚姻无法继续,且彩礼金额较大,法院可能会酌情判决李芳返还部分彩礼。
3、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判决,准予尹凡、李芳离婚,孩子由李芳抚养,抚养费自理。
李芳返还尹凡彩礼104400 元,李芳生孩子期间尹凡所支付的医疗费10894.9元,精神损害赔偿金30000元以及金银首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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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14万多,白忙活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