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不要在立案时提交全部证据!丁律师再次提醒那些自己去法院立案的朋友们,千万不要在立案时把全部证据都交给法院,道理很简单,如果你把证据全部交出去,对方从法院拿到证据后就有充分的时间来研究你的诉讼请求和证据,然后针对你的弱点制定对策,开庭的时候,你自己就会吃大亏。
立案?别傻了,全套证据一股脑儿全扔法院?对方律师笑得比弥勒佛还开心。
想想看,你把底牌亮了,人家有的是时间研究你的招数,琢磨怎么反制。到时候,你就像个赤膊上阵的拳击手,对方戴着拳套,还带着护具。公平?不存在的。
这就好比打麻将,你把十三张牌全摊开了,别人还不随便胡?这仗还怎么打?
留一手。先递交关键证据,证明你的诉讼请求成立。其他的,等对方出招,再拿出你的杀手锏。这叫“兵不厌诈”,懂不懂?
这就像玩扑克,你得藏着几张王牌,关键时刻再亮出来,才能出其不意,攻其不备。你要是把所有牌都亮了,对方直接弃牌,你赢个啥?
记住,诉讼可不是过家家,得有策略,有技巧。别把自己的弱点暴露得干干净净,让对方钻空子。法院不是你家后花园,证据也不是大白菜,想怎么扔就怎么扔。
这次庭审,你得像个老狐狸一样,精明着呢。别指望一次性把所有问题都解决,慢慢来,步步为营,才能最终胜诉。别忘了,这可是场持久战。别着急,慢慢玩。现在,该想想怎么让对方先出牌了。
你这是夸法院呢?
要改的不是原告拖延提交证据,而且被告在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间,必须提交证据,超期提交的证据不予认可,不然在法庭上搞证据突袭,原告无法在庭上立即核实证据的三性,这才是关键。
确实如此,有个朋友和别人产生借贷担保问题,但案件争议很大,于是想通过诉讼减轻担保债务,拿着对方发起诉讼的复印件,经过律师再三询问是否还有其他证物在对方手里,朋友肯定说没有了,开庭当天法庭上对方直接亮出录音,完败!一分不少赔偿还贴了四千多费用!所以这留一手有时候还是必要的!!
这是中国,不是美国,法院当庭提出的证据,所谓的奇袭证据,最多勉强认一个,其他都是不承认的好不好。玩一次两次可以,次次玩的话,你猜这个法官对律师会是啥态度?
问题是你开庭前不提交,开庭时提交,法院承认吗
你以为诉讼是过家家?傻了吧唧的。
收到法院的什么副本之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全部证据,否则不予认可
证据还能被见招拆招?
质证是必须的,当庭提供马上就延期了
主要是现代的人太傻,太贪婪。明明事实杀人,还来个激情杀人。明明被打反杀对方,还说对方不是故意等等。什么法外有情。法官也是收钱办事。要我说我就讲事实就可以了,哪来那么多废话。
写这个文章的人完全不懂诉讼法!在这误导网友。庭前没提交法庭的证据,对方有权不质证,如果是重要证据,可以申请另外择期开庭,相当于你还是提前提交了证据。所以为什么有些法盲敢于在网上胡编乱造呢?!
如果你的证据是铁打的,什么时候提交都不怕,除非你是心虚。
所以说....律师就是一群行走在法律边缘的群体,根本就没有道德底线
你敢证据突袭,我就敢申请延期审理,这招对外地来的律师有点用,让当事人多付了一份出差费,对本地律师一点用都没有。
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的证据,法院是不认可的。除非对方自己认可。
民亊诉讼法规定的举证截止期是开庭当日为截止时间,开庭时当庭提交的证据可以质证即法院认可时效性。庭审后提交的证据对方可以不予以质证,法院也会认为超过举证时效期不予认可。只能在二审中当作新证据提交。
律师帮助受害者吗?往往助纣为虐
[抠鼻][抠鼻]现在法院的各种操作,真的感觉像过家家。比如:照片DNA,,,审判长估计没看,就判了。二审律师指出问题来。
不懂法的在这儿普及法律知识,真成了笑话了
虽然是技巧,但归根结底仍然显露出判决的随意与不公正。
胡扯,关键的都交了,还有杀手锏?胡言乱语
谁说打公司不是找法律漏洞的?我跟他急
你不交证据给法庭,法庭判你输了怎么办
狗屎自媒体
南山必胜客告诉我们准备多少证据也得进对法院
如果说这些,那世间到底能不能有正义
按法律规定办事,法律规定的有举证时效,把功夫用在技术别想
咱就说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就提交认定书和维修发票,事故发生视频,这三项就可以。二审对方保险公司不服时候再提交,连续多年在4儿子的保养维修单据,车辆维修前后对比视频,去事故所属地管理单位投诉对方的白纸黑字材料。留一手让对方律师知道你不是雏就行了[微笑]。注意立案时候,一定在所有的立案登记材料上都写明: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诉前调,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是法院的问题。法官可以对超过举证期限的那方罚款的。
这人是律师,官司拖得越久对他越有利
屁也不懂的法盲,你最好把最有利的证据留在开庭提交,看看法院会不会认可你的证据。
很好,你自己把关键证据否认了[呲牙笑]
上手就十三飞叫糊,明牌又如何,关键上牌友的牌品!
唉呀上当了。还以为越全越好
说得对
具体案件具体分析,涉及财产、资产的处置要小心。
开庭时搞证据突袭,对方可以要求推迟庭审。
我劝你放下法律的武器
虽然我不懂法律,也不知道流程,但我知道,这个方法并不复杂且不算什么黑科技,人人都能想到。那么问题来了,假如这个方法很高效能击垮对方,那么在法规上一定对这种方法有所限制,不然大家都玩这一套相当于大家都没玩。既然不加限制,那么证明这种方法不说屁用没有吧,至少也就顶个屁用。
你懂不懂诉讼
打官司都是持久战,一审 二审,有,然后执行,强制执行。
法院也有可能丢失证据
真逼急了 大不了交代好后事 冤有头债有主 一起上路
民事案件你去法院拿对面的证据?你脑子没事吧,能想出这么奇葩的玩法
自媒体时代啊,什么人都可以拿过家家说得一本正经。
扯这些干啥?您有一千一万张牌,别人直接和法官有关系,那也是一个字
说的很对,律师都懂,不用教,人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