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精神疾病女硕士卜晓华,与家人走失十多年后,在志愿者帮助下终于寻亲找到,她当初被一老实人张某收养,二人成亲后,如今生有一儿一女。
据家人透露,卜晓华得精神病的原因是,最早是她初中考高中时,因考试迟到,少做了一张卷子,以至于只差两分就能免费就读重点高中,并因此得到了父亲的责骂,对于家境贫寒的她来说,这就是一个心结,那会就有了一些精神问题。
后来,她考入大学,并且还考上了燕山大学的硕士,硕士结束后,她还想靠博士,但不巧的是,考博的时候,因为她的身份证过期没有补办,现场查到时被考官赶出来了,据她自己自己说,那些考博的题目她都会,平时都看过。
于是乎,这对她又是一个致敬打击,回家后,她的精神就彻底出了问题,她第一次走失后被找回来,但第二次走失后,就一直没有找到,直到现在。
不得不说,这真是一个命运多舛的女子。
但现在,似乎网友怀疑她是被拐卖的,并且说当年收养她的农民张某涉嫌违法收养、甚至强奸等问题。
个人认为:不能随便对一个人进行有罪推断,凡事得有证据。实事求是讲,对于一个落后的山西农村,看到一个流浪的有精神病女的,收养下来做老婆,在那个时代没有很强的法制意识,也是完全说得过去的。你们非要说是拐卖,问题是,一个老实巴交农民,当年哪有钱买老婆呢?
另一个角度想,如果当初她得了精神病在外流浪,如果没有好心人照顾一下,饿死甚至冻死都是有可能的,谁又会管呢?
在一个精神病人犯病的情况下,没有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所谓的结婚、收留不过是不欲人知的满足生理需求罢了!
那个年代有几个懂法律的,不要拿现在人的思维去看问题
男♂的给♂强奸犯推脱责任而已
这个事情要一分为二看待问题,如果是女人自己认为当初是被拐卖被强奸执意要追究责任应该是可以的,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讲如果女的当时有精神问题,那男人还算是做了好事,至少给了她安定的生活,不然女人的遭遇有可能更悲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