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的任性?"广东,民警在火车站广场巡逻,突然发现3名民工,在广场上"斗地主",竟以赌博为由,将3人拘留3天,没收赌资409元!3人不服,认为他们打牌输赢是买水喝,不是赌博,将公安局告上法庭,法院判决亮了! 2015年,夏日的广东,骄阳似火。火车站广场上人来人往,熙熙攘攘。老张、老李和老王三个人蹲在广场一角的树荫下,手里攥着几张扑克牌,眼睛紧盯着对方的动作。 他们是从湖南来广东打工的民工,此刻正在等待开往工地的班车。 "连子,要不要?"老张眯着眼睛问道。 "不要。"老李摇摇头。 "我要了!"老王一拍大腿,"这把我赢定了!" 还没等老王高兴一会儿,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打断了他们的游戏。抬头一看,三个身着制服的民警正朝他们走来。 "你们在干什么?"领头的民警皱着眉头问道。 "没什么啊,就是打发时间玩玩牌。"老张笑呵呵地回答。 "玩牌?我看是在赌博吧?"民警的语气突然严厉起来。 三人面面相觑,老王解释道:"你误会了。我们就是闲着无聊玩玩,输了的人给买瓶矿泉水,不算赌博吧?" 然而,民警并不接受他们的解释。他们被带到了派出所,以赌博为由拘留了三天,还被没收了所谓的"赌资"409元。 三天后,当他们从拘留所出来时,心里憋着一股气。老王提议道:"咱们不能就这么算了,这哪里是赌博啊?我看咱们得讨个说法。" 三人从拘留所出来后,心中的不平之气越发强烈。他们商量了一整晚,最终决定走法律途径寻求公道。 老张有些担心地说:"咱们打工的,告公安局,这不是以卵击石吗?"老李也犹豫不决。 但老王拍着胸脯保证:"放心吧,现在是法治社会,只要我们没做错,法律会给我们一个公道的。" 就这样,他们凑钱请了个律师,开始了漫长的诉讼之路。当他们第一次踏入法庭时,紧张得手心直冒汗。 庭审中,他们的律师据理力争,强调三人并非以营利为目的,只是普通的娱乐活动。然而,公安局的代表则坚持认为,任何涉及金钱交易的牌局都构成赌博。 终于,判决下来了。然而,当他们听到"驳回诉讼请求"时,心都凉了半截。 法院认为,他们的行为虽然金额不大,但在公共场所进行,以金钱计算输赢,已经妨碍了社会管理秩序,构成了轻微赌博行为。 老张和老李几乎要放弃了,但老王却燃起了一股不服输的劲头。他翻来覆去地研究判决书,甚至熬夜查阅相关法律条文。"不行,这判决不对,我们得上诉!"他坚定地说。 二审开庭那天,老王精心准备了一番陈词。他声情并茂地向法官描述了他们只是在等车时打发时间的情景,强调赢了的人买水请客这个细节。 法庭上,法官仔细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并对案件进行了深入调查。经过漫长的审理,法院终于做出了判决。 法院认定,三人的行为不构成赌博。法官解释,赌博的本质是以营利为目的,而三人的行为更像是一种娱乐活动。考虑到涉及金额很小,且赢家只是用于购买饮料,这显然不是以营利为目的。 最终,法院不仅撤销了派出所的处罚措施,还要求归还被没收的409元"赌资",并赔偿三人每人200元的误工费。 当老王拿到这份来之不易的判决书时,终于松了一口气。 有人说,如果打牌算赌博的话,体育彩票、福利彩票算不算赌博呢? 但也有网友质疑,以后打麻将输赢一百块钱就说是在决定谁请客吃饭,警察叔叔总不能把整个麻将馆的人都抓起来吧? 更有人表示担忧,这样的判决会不会助长赌博行为?以后真正的赌徒是不是也可以用这个借口来逃避处罚? 个人认为,它反映了基层执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有时候,为了追求治安指标,一些执法人员可能会过度执法,将一些无伤大雅的行为上纲上线。这不仅会损害群众利益,也会影响警民关系。 同时,这个案例也凸显了我国法治建设的进步。二审法院能够纠正一审判决的错误,体现了司法系统的自我修正能力。这给了普通民众一个信号:即使面对强大的行政权力,只要坚持自己的权利,法律终究会给出公正的裁决。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在公共场所进行涉及金钱交易的娱乐活动,确实容易引起误会。作为普通公民,我们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也要注意避免一些可能引起误解的行为,为维护社会秩序尽一份力。 (参考资料:信息时报—2015-1-30—3人火车站玩2元"斗地主"被拘 终审改判处罚不当》)
影响社会风气,应该抓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