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史上少有,近代史上未见! 释放在监所有囚犯是中东国家叙利亚反对派进入首都大马士革后颁布施行的一项重大政策举措 ,为长见识,不要一晃而过。 据笔者灯下“百度一下”的结果,留有余地的说法如顶上。 特释(赦)在监在押人员是国际通行惯例,但一般都有前提限制条件,如除极少数罪大恶极外,如释放只限于战犯等。 我国古代朝代更迭政权更替后几乎都这么操作,但释放在押人员是有一定范围的,那些罪大恶极的,包括杀了自己直系血亲的人,那些誓死与朝廷对抗的人,或有其他重大罪恶的人,就需要对他们进行一定的处理,或立即斩首,或继续关押,或终于监狱,因为全部释放则是纵容他们,甚至会继续危害社会。 新中国成立后,从1955年到1975年党和政府分期分批特赦、释放了全部在监的国民党军事人员,这里有个“全部”,也只限于战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