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社会的进化和发展进步,是有内在规律的,这个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即:不断的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进化发展,每一个进化发展阶段的到来,都应该是一个自然而然、水到渠成的过程,自然的淘汰落后的,也自然的选择保留先进的。 在这个不断进化和发展进步的过程中,是应当进行积极的人为干预,还是不应当,而是应当顺其自然,顺势而为? 建国后的前三十年,我们几乎是一步到位,就把社会中私有的经济成分全部铲除殆尽,把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实现民富国强的重任,全部都交给了公有制经济,由公有制经济独家来承担,什么都是全民所有,国有国营,一律不得私营。 应该说这是一种全新的认识、探索和实践,是前无古人的,行,还是不行,也只有经过了探索和实践才能知道结果。 我们经过了三十年艰难曲折的探索和实践,事实无情的表明,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没有得到我们想要的结果,证明我们的探索和实践是不理想的(没有成功)。 我们不得不面对和思考一个最现实的问题:我们搞社会主义搞了三十年,为什么国家还这么落后?人民的生活水平还这么低? 对这个最现实的问题的思考,让我们首先认识到了:贫穷不是社会主义! 于是,我们从理论上重新认识了社会主义,在实践上也重新对社会主义进行了探索。 我们没有背叛马克思主义,我们继续坚持了社会主义,但我们对原汁原味、经典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也有了新的、具有重大突破意义的认识,在这个基础之上,诞生了我们“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我们对社会主义进行了新的探索和实践,并且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改革开放打下了有史以来最为坚实的基础,这个坚实的基础,让我们在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关键时刻,我们站在了十分有利的位置上,任凭国际风云变幻莫测。 我特别感到兴趣的是,我们对社会主义具有突破意义的认识之一,是我们认识到了社会主义的发展同样离不开私有经济的加持和助力,发展私有经济是有积极作用的,人为的、急于消灭私有经济做法是欠稳妥的,有些超越社会的发展阶段了,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还离不开私有经济的加持和助力,应当大力的发展壮大非公有制经济。 因此,我们坚定不移的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是完全正确的,真的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必须得坚定不移的坚持下去,不能一有点啥风吹草动的,就又要犹豫不决,摇摆不定了。 在此,特别想跟一些人士(标签就不贴了)探讨一下,达成共识,今后能不能再也不要从具有一定局限性的理论中,去拼命寻找理论依据,来反对和阻碍我们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国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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