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大学生儿子被杀的父亲咨询:儿子无辜被同学持刀从背后捅刀杀害,杀人者主观恶性极

董哥谈社会 2024-12-11 10:49:03

一位大学生儿子被杀的父亲咨询:儿子无辜被同学持刀从背后捅刀杀害,杀人者主观恶性极重,从买刀买磨刀石,到先找老师动手,没找到老师后,转向打游戏的他儿子直接动刀杀害。后又找老师砍杀,幸被保安救下,不然就是死二人了。 目前案件在审理中,老父亲已经被律师忽悠签了谅解书,问,这个杀人者能否被判死刑? 今天董哥来说说这个案子。 这个父亲的真实想法是鱼和熊掌都想要。既想要杀他儿子的同学死刑,又想拿到赔偿金。心理的各种矛盾痛懊悔自责交织在一起。或者,退一步。想知道是否真的不会被判死刑。如果真的不被判死刑,就拿钱。那也心安理得。关键是,是不是被判死刑,要看案卷来判断,而且最终审理结果是在变化中的。比如杀人者律师来求你和解,而你又给予了和解并拿了钱,你要知道,这个和解是可以改变死刑结果的。本来判死刑。结果求得了被害人家属谅解,那就减刑20%,最终结果就不会死刑了。 所以,你看看。思维决定结果。老百姓就是这样僵化的思维,静止不变的思维。认为有一条法律就在那里等着这个杀人犯把头祭上去,绞死他。 第二,作为被害方的真实想法是什么?非常重要。你是想以命偿命呢?还是要钱赔偿呢?不同的诉求,可以有不同的方法。比如想让杀人者以命偿命,那就要针对杀人者的罪责去要求公检法办案人员对杀人者要绳之以法。这里可操作的事情太多了。 如果想拿赔偿的,那就要尽量让赔偿金足够大。本案的父亲只拿到了148万赔偿金。这也太小了。一个交通事故死人案赔偿一般也是在200万左右。 所以,我骂这个父亲是既没见过钱,也没见过世面。 董哥一直被追问是否会被判死刑。我反复强调,判断案件结果是要以案卷为主的。这位父亲又说,他请了律师的。但是他的律师也是和他说拿点钱算了。如果案件事实可以够上死刑,那这位父亲又很可能被他请的律师卖了。 董哥为什么要创办1+6办案模式,高度强调当事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的地位?原因就在此。当事人以自己不懂法律为理由,以为请了律师就当起了甩手掌柜,最终结果还是当事人自己来负责。如果案件结果如意,皆大欢喜。如果案件结果不如意,当事人会后悔一辈子。 这位父亲的律师反复劝,话是这样说的,人家有三个儿子,你一定要这个儿子死刑,他们还有二个儿子,没意思,还不如拿点赔偿金算了。所以,就不断做这位父亲的思想工作,让他在谅解书上签字。 大家品品,这个律师的话。 董哥看到了谅解书,上面包括死亡赔偿金,家属精神抚慰金,丧葬费,交通费,误工费。 接下去,大家来评说。疑难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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