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中药的效果这么强?”福建,男子得知八宝丹利润很高,通过一村民获得了秘方和制作

后妃秘史 2024-12-11 11:38:05

“这中药的效果这么强?”福建,男子得知八宝丹利润很高,通过一村民获得了秘方和制作方法,然后采购原材料,开始生产和销售中药八宝丹。没想到,公安机关突然介入,对其刑事拘留,法院亦认定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其有期徒刑八年,同时还有3名公职人员涉案,被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潇湘晨报•晨视频)   陈某是一名老师,人很聪明,头脑也灵活。很早之前,他就接触过八宝丹,知道价格贵得咋舌,比如以厦门某药厂生产的八宝丹,一粒3克重的八宝丹,可以卖到628元。   八宝丹主要有护肝等作用,按理说,这么贵的中药,买的人很少才对。实际上并不是这样,一些高端饭局专门会用八宝丹泡水喝,销量非常好。   陈某经过调查,觉得有利可图,在一个姓严的村民处获取了秘方和制作方法后,立即采购原材料,开始了八宝丹的生产和销售。   市场行情如陈某预料的一样,出奇的火爆,没用多长时间,他的八宝丹销售额就已经达到了100万元,而且回购的人越来越多。   其中一名涉案的公职人员,就是因为从陈某处购买八宝丹食用,感觉不错,帮朋友代购8000元的八宝丹,被认定为销售假药。   生意这么好,怎么突然就出事了呢?   原来,某中药厂注意到了陈某的八宝丹,发现陈某自称他的八宝丹与他们中药厂的八宝丹同宗同源,功效相似,价格更为实惠。   陈某生产的八宝丹,效果很好,怎么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而且判了八年之久?法律怎么看这事?   首先,生产、销售假药罪,是刑法第141条规定的罪名,以前是指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刑法修正案(八)》对此进行了修改,修改之后的规定是: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意思是说,危害人体健康不再是生产、销售假药的构成要件,只要是假药,不管有没有危害人体健康,都构成本罪。   其次,《刑法》第141条所称的假药,是指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禁止生产、销售假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的外称与国家药品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标准规定不符合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处理: 一、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未取得批准文号生产的。 三、变质不能药用的。 四、被污染不能药用的。   陈某提出,他生产的八宝丹不是对某中药厂八宝丹的借鉴与抄袭,两者是不同药物,不能以中药厂的八宝丹的标准来检验他的八宝丹真假。   而且他的八宝丹对人体有效,并为广大购买者认可。   陈某的辩解意见听上去好像有一定的道理,但《药品管理法》说了“未取得批准文号生产的”“药品所含成份的外称与国家药品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标准规定不符合的”都是假药。   单是陈某的八宝丹没有取得生产批准文号这一点,就足以致命。   至于陈某说,他的八宝丹不是药品,是保健品,他卖的八宝丹外包装未规定明确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范围、用法和用量。   此时,陈某也违反了“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的规定,也应该被认定为假药。   因此,从法律上讲,陈某被判八年有期徒刑不冤,谁叫他一边说自己的八宝丹是药品,一边又说不是药品,还没有生产批准呢?   但在情理上,有部分网友不认可。

有网友提出,中药本无真假之分,只是看有没有对症,以前老中医说了对症下药,就是如此,如果没有对症下药就是害命,资本为了垄断才出现真假一说。   对此,您怎么看?如果没有生产批准,就可以随意生产药品,大街上各种无法辨别真假的药品会不会泛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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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红颜总薄命,最是无情帝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