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子和男友相恋期间,出轨了男友的外甥,男友为此提出分手,为了挽回这段感情,女子给男友转账30万平息了男友的怒火。不料,2年后,男友发现女子还和外甥保持着联系,两人彻底分手,女子不服:分手可以,把30万还我。双方为此闹上法庭,法院判了!
(案例来源:star星视频)
感情的小船最害怕背叛的风浪,一旦遭遇必将彻底破灭。李浩对此深有体会,得知女友和他外甥不清不楚的关系后,李浩对女友彻底死心了。
李浩和女友许暖晴相识于2018年,许暖晴年轻漂亮,身上的气质让他深深迷恋,他疯狂的展开了对许暖晴的追求,两人终于开始坠入爱河。
刚开始,恋爱的甜蜜让李浩非常幸福,他也认定了许暖晴就是他要守护一生的人。可谁知,相恋刚刚两年,还没谈婚论嫁,意外就发生了。
李浩偶然得知,许暖晴和他外甥发生了不正当关系,这一惊天暴雷把李浩吓的不知所措,他缓了缓神,果断提出了分手。
相恋两年,许暖晴并不想失去这段感情,她好言相求,李浩还是没有回头的意思。
为了挽回李浩的心意,许暖晴使用钞能力,在两天时间内,分了两次给李浩共计转账30万元,有了金钱的说服,李浩终于回心转意,给了许暖晴一次机会,她们的感情也获得了暂时的稳定。
出轨只有0次和无数次,这句话再一次得到实践。李浩原谅了许暖晴两年后,也就是2022年,他再次发现许暖晴和他外甥保持着不正当关系,而且还一直在联系。
李浩这才反应过来,原来他早已绿油油的一片,只是他不知道而已,更为气人的是,女友和他外甥,两个最亲近的人竟然给他来这么一道,他实在接受不了。
痛定思痛后,李浩最终还是选择放弃这段感情,提出分手。
这一次,不管许暖晴怎么劝说,李浩还是坚定的提出分手,在尊严和金钱面前,李浩这一次选择了尊严。
眼看无法挽回这段相恋4年的感情,许暖晴也不再卑躬屈膝的挽留,她果断提出,分手可以,但必须返还她之前给的30万,感情都没了,那只能降低损失。
气头上的李浩并不愿意,他认为这是对许暖晴第一次出轨的原谅成本,不应该返还。这次分手还是因为许暖晴出轨,并不是因为有了这30万,许暖晴就可以无限出轨。
双方争执不下,许暖晴闹上了法庭,希望法院判决返还这笔钱,感情和钱,她只能损失一个。
对于许暖晴的诉讼请求,法院会如何审理呢?
1、许暖晴认为,这笔钱是附条件的赠与,是对她出轨的谅解,既然现在要分手,那就退还这笔钱。
《民法典》第663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许暖晴认为,之所以给李浩转账30万,就是确保她出轨后不分手,现在李浩收了钱,又提出分手,严重侵害了她的合法权益,应该返还这笔钱。
2、李浩并不认可,想通过30万买走他的尊严,那是不可能的,这30万只是上一次原谅她的成本。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1041条规定: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许暖晴出轨他外甥,不仅违背了公序良俗,更是严重损害他的尊严,想用30万买走他的婚姻自由和恋爱自由吗,这是不可能的。
李浩执意不肯返还这30万,请求法院驳回许暖晴的诉讼请求。
3、法院这样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这件事的根本还是许暖晴出轨李浩的外甥,这样的做法违背了公序良俗,更是违背了忠实义务,感情破裂是在正常不过的。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至于这笔转账30万元,并不属于法律意义上单纯的赠与,而且许暖晴给李浩这笔钱后,他们还继续交往了两年,因此,许暖晴有过错在先,不应该要求李浩退还这笔钱。
最终,法院驳回了许暖晴的全部诉讼请求。
(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