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男子的父亲去世,留下400万房产,男子安葬完父亲,准备继承遗产,才发现父亲年轻时玩的挺花,竟然冒出3个非婚生子女,父亲生前留下遗嘱,要把房产和财产全部留给男子,只是过户手续没完成,父亲就去世了,男子得找到3个非婚生子女,他们到场签字他才能继承,可奇怪的是,他却怎么都找到他们,这可难办了。
(来源:海峡网)
45岁的周望德愁坏了,吃不下饭睡不着觉,而且胸口堵了块大石头。
他想不通,父亲竟然瞒着他做了一件让他始料不及的大事,父亲两眼一闭,给他留下这么个烂摊子。
原来,周望德的父亲老周,年轻时就做生意,家境殷实,可前段时间,父亲突然一场急病没挺过来撒手人寰。
周望德很悲痛。父亲也才60多岁,辛苦了一辈子,天南海北做生意,没享几天清福竟然猝然离世,让他接受不了。
可他只能接受现实,生老病死他控制不了,只能厚葬父亲,也算尽儿子的孝道了。
周望德料理完父亲的丧事,正准备着手办理遗产继承手续时,他竟惊讶的发现,父亲有3个非婚生子女。
周望德瞠目结舌,他一直以为,父母是患难夫妻,感情坚不可摧,父亲竟玩的这么花,还给他生了3个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
这一消息,对周望德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
在中华遗嘱库,周望德看到了父亲的遗嘱,虽然父亲在遗嘱中表明把房产和财产都留给他,但过户手续没办好,他就去世了。
而根据法律规定,那3位未知的兄弟姐妹,也拥有继承权,只有他们签字,周望德才能顺利继承遗产。
他的心情复杂,既有对父亲隐瞒真相的不满,也有对未来不确定性的担忧。
他开始四处打听,希望通过各种渠道找到这3个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但人海茫茫,线索稀少,每一次努力都如石沉大海,杳无音讯。
无论周望德怎么努力,都找不到这3个人,他们突然闯进自己的生活,然后又好像从这个世界被抹去了一样。
在中华遗嘱库工作人员的建议下,周望德决定求助于法律,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难题。
律师提出了“传承无忧”服务方案,这是一种专为解决遗产继承中复杂情况的法律服务,旨在帮助当事人高效、合法地完成继承手续。
周望德听后,长舒一口气。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周望德遭遇的这件事呢?
1、老周的3个非婚生子女也有继承权。
《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老周的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这意味着,他们作为老周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老周的遗产。
2、遗嘱具有法律效力,但周望德想顺利继承,3个非婚生子女得到场签字。
《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老周在生前立下了遗嘱,表明将房产和财产都留给周望德。然而,由于过户手续未办好,老周便去世了。
遗嘱在继承开始后具有法律效力,但前提是遗嘱必须合法有效。
具体到本案,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没受到质疑,因此,遗嘱本身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但是,由于存在非婚生子女这一事实,遗嘱的执行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因为非婚生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也有权继承遗产。
3. 诉讼途径解决继承纠纷
周望德在无法找到非婚生子女并取得其签字,以完成遗产继承手续的情况下,准备选择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这一难题。
这是合法的,也是当面对复杂遗产继承问题时的一种常见解决方式。
通过诉讼,法院可以依法查明事实,确认非婚生子女的身份和继承权,并据此作出公正的判决,以保障所有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从法律角度来看,老周的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
周望德虽然持有老周的遗嘱,但由于存在非婚生子女这一事实,他需要通过合法途径来解决遗产继承问题。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将依法查明事实,确认继承人的身份和继承权,并作出公正的判决。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