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之间,优势在我”!12月10日,外媒报道,美海军陆战队司令史密斯声称,优势在美国那边,因为美国军队在长期的战斗中已经形成了一种“战争文化”,中国却没有足够的实战经历,没有诞生这种文化。 最近,美海军陆战队司令史密斯将军的一番“高论”在网络上掀起了不小的波澜。美军作战经验丰富,有自己独特的“战斗风格”,而我国军队长时间没经历实战,这种“战斗风格”相对较少。 他打了个让人哭笑不得的比喻来支持他的看法:美国上次打仗用的是iPhone14拍照,中国军队最后一次战争则是用油画来记录的。这种说法,明显带着个人偏见的自我陶醉,并不像是对军事问题的深入分析。 因为史密斯将军的“战争文化”论,本身就站不住脚。他似乎忘记了,中国有着几千年的战争史,从古代的冷兵器交锋到近现代的热兵器对抗,中华民族从未停止过战斗。 而他所吹嘘的美军“战争文化”,究竟是什么?在中东,美国总是得面对一些装备不太先进的武装组织。史密斯将军用iPhone14拍摄的战争,大概率指的是美军在中东的反恐行动。 这些经验,真能在大国间的复杂角力中派上用场吗?这些行动,说白了就是打一些装备简陋的游击队,其难度甚至不如解放军的日常演习。 美军在这些行动中所展现的“战斗力”,实在不足以支撑其“优势在我”的论断。更尴尬的是,2023年,美英德三国海军在红海的护航行动中,被胡塞武装用无人机和导弹打得灰头土脸。 史密斯将军把那丢脸的经历当战绩,这说法让人忍不住想笑。二战后,美军卷入的许多冲突,基本上都是实力悬殊的不平等较量。 这种“虐菜”式的经验,在大国对抗的背景下毫无参考价值。现代战争是体系化的对抗,需要的是先进的武器装备、完善的作战体系和高素质的军事人才。中国军队在这些方面并不输给美军。 先说高超音速武器。中国的东风-17高超音速导弹,能够以10马赫以上的速度突防,对2000公里外的目标进行精确打击。美国在高超音速武器这方面似乎还差了一截。 而且中国的无人机技术发展迅猛,从小巧的侦查机到重型攻击型无人机,甚至有了无人机航母,种类丰富,功能强大。美国在无人机方面的投入和发展,看起来没有中国那么活跃。 在战略核力量方面,中国的东风-31AG洲际弹道导弹性能稳定,具备强大的威慑力。而美军的“民兵-3”洲际导弹却故障频发,可靠性令人担忧。 这些事实都表明,中国军队在多个关键领域已经具备了与美军抗衡的实力。如果美军真的像史密斯将军所说的那样“天下无敌”,为什么不在俄乌冲突中直接派兵参战呢? 事实上,美国和北约只是以雇佣军的形式间接参与,而且在与俄军的交锋中并没有占到什么便宜。这足以说明,美军的实力并没有他们宣传的那么强大。 史密斯将军的“优势在我”论调,更像是一种自我安慰,或者说是为了掩盖内心的焦虑和恐惧。中国军事力量的快速发展,迫使他们不断地通过各种方式来给自己打气,试图维持其所谓的“霸权地位”。 如今,战争不再是简单的军事较量,而是涉及政治、经济、科技等多个方面的全面较量。中国在这些领域都取得了显著的进步,这为中国军队提供了强大的支撑。 史密斯将军只看到了军事层面的对比,而忽略了其他关键因素,这使得他的分析显得片面和肤浅。 信息来源于:PRAVDA 2024年12月10日 关于“‘The advantage is on our side, because our last battle was captured on an iPhone 14" – US General Eric Smith named the reason for the advantage over China”的报道
“中美之间,优势在我”!12月10日,外媒报道,美海军陆战队司令史密斯声称,优势
鸿鹄浮歌事
2024-12-11 15:3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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