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男子父亲去世,留下一笔巨额遗产,男子办理继承时发现,父亲在外还有3个非婚生子,男子要继承遗产,需要他们全来签字放弃继承权,男子多方打听,也没找到他们,却意外发现,父亲早已留下遗嘱,把遗产全都给了他,要想顺利继承,他又该怎么办?
(内容来自: 红星新闻)
王建辉站在父亲的遗像前,看着父亲那张慈祥的脸,他实在不能相信,父亲早就背叛了母亲,还在外面和别的女人生下了3个孩子。
在他心里,父亲对母亲体贴关爱,老两口一直都相敬如宾,几十年来都是相依相伴。
如今自己都已经45岁,却突然得知自己还有三个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王建辉不能接受,他和母亲竟然被欺瞒了这么多年。
原来,父亲早已患上了严重的疾病,可是他生前啥也没有向儿子交代。
他大概以为自己还能够再多活几年,可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父亲也没想到,自己会突然离世,给儿子留下了一堆的麻烦。
王建辉措手不及,匆匆给父亲办理了后事,他过于悲痛,好几天都没缓过神来。
父亲早年做生意发家致富,名下持有巨额的财产,可是他从未和王建辉说过,他对身后事有什么安排。
王建辉自然也不敢询问,他怕父亲以为,他在惦记父亲的财产。
于是父子俩谁也不说不问,谁知意外发生的这么快,父亲突然离世,一时之间,王建辉手忙脚乱。
王建辉忍住悲痛,开始着手办理继承父亲的遗产,而这个时候,他才发现,父亲竟然在外面还有3个非婚生子。
这3个姊妹兄弟从未露面,这消息就像一声闷雷,让王建辉十分的焦虑,接连几天,睡不着觉,合不上眼。
一直以来,他都认为自己是父亲的独子,父母之间也没看出来任何的端倪,父亲对他更是十分的疼爱。
父亲的去世让他备受打击,一场后事办理的他也是疲惫不堪,谁知继承医嘱时才被告知,非婚生子也有同样的继承权。
也就是说,王建辉想要全部继承父亲遗产,就需要这三位非婚生子签字放弃继承,他才能够顺利办理继承手续。
王建辉顿时一口气堵在胸口,立马闷的他吃不下饭。
他没想到自己一向敬重的父亲是这样的不负责任,他把母亲和自己当做傻子哄一辈子。
可是法律就是这样的规定,非婚生同样既有继承遗产的权利,他不得不打起精神四处打听。
可是经过各种各样的渠道,也没找到这三个兄弟姐妹,难道说这财产真的就无法继承了吗?
李建辉正愁的要死要活,意外在遗嘱库里查询出了父亲的遗嘱。
原来,父亲早在2022年就觉得自己命不久矣,早就了遗嘱,他所有财产留给王建辉继承,只是他还没来得及给儿子办理过户手续,就撒手人寰。
一时间峰回路转,又给了李建辉一份希望,原来老父亲最疼爱的还是他这个的嫡生孩子。
尽管如此,找不到那三个非婚生子,还是无法办理继承手续,王建辉又是一筹莫展。
这个时候,中华遗嘱库的工作人员告诉他说,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和婚生子继承权利是一样的,但是遗嘱大于法定继承的。
王建辉听到这样的解释,才如释重担,既然有父亲的遗嘱,他就啥都不怕,决定通过诉讼途径来继承遗产。
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
1、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具有同样的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也就是说,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包括继承权。
这一规定旨在保护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避免他们因为父母未结婚而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因此,王建辉父亲的3个非婚生子女和王建辉同样享有继承权。
2、王建辉父亲早已立下遗嘱,把所有财产留给王建辉一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王建辉的父亲已经立下了遗嘱,明确表示,自己名下所有财产由王建辉一人继承。
根据法律规定,遗嘱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因此,王建辉有权依据遗嘱继承父亲的遗产。
3、王建辉表示,将使用诉讼途径解决遗产继承问题。
《民法典》及相关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民事纠纷,包括继承纠纷。
由于王建辉无法找到父亲的非婚生子女,以获取他们放弃继承权的签字。
并且,王建辉发现父亲早已留下遗嘱,将财产全部由他继承。
那么,王建辉有权通过诉讼途径,依据父亲留下的遗嘱来继承父亲全部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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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