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KTV女经理为赚取小费,主动跑到包间陪客户喝酒,不出所料,客户给了其5000元

商业姑娘呀 2024-12-11 16:29:52

一KTV女经理为赚取小费,主动跑到包间陪客户喝酒,不出所料,客户给了其5000元小费作为报酬。可没想到,事后,销售经理因饮酒过量,酒精中毒身亡,法院这样判! 赵女士已经在哈尔滨的KTV行业中工作超过十年,她从一名普通的服务员逐渐晋升为销售经理,这个过程中,她不仅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建立了广泛的客户。 她如今工作的这家KTV位于市中心,周边竞争激烈,除了日常的管理工作,她还得处理客户的特殊要求,比如安排陪酒人,为了让客户满意和赚取更多的小费,她有时也会亲自出马。 那天晚上,赵女士像往常一样忙碌着,当她得知包间内有新的高消费客户时,她决定亲自前往接待敬酒。 客户姜某和谢某看到赵女士如此能喝,立刻提出了有关饮酒的挑战,赵女士若能跟他们一起豪饮,便会有5000元的小费。 赵女士立马心动了,她拿起酒瓶喝了起来,很快就醉倒了,她开始言语不清,步履蹒跚。 眼看赵女士喝醉了,姜某和谢某也没太在意,让一旁的服务员把赵女士扶走休息。 姜某和谢某继续他们的夜晚,仿佛刚才发生的一切只不过是晚间娱乐的一部分。但在另一个包间休息的赵女士状况却急转直下,最终导致了不幸的结局。 直到第二天凌晨,服务员才发现赵女士的情况很不对劲,于是赶紧拨打了120急救,医护人员的迅速介入未能挽回她的生命,赵女士因酒精中毒离世。 随着她不幸的离世,她的家庭陷入了深深的悲痛中,他们无法接受这一突如其来的打击,决定通过法律索求127万的赔偿。 赵女士的家属对KTV经营者和当晚陪酒的客户提起了诉讼,他们认为,这些人和机构对赵女士的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家属指控客户提出高额小费诱导赵女士饮酒,而KTV作为经营场所,未能有效监控并防止过量饮酒事件发生。 KTV老板表示,赵女士没有签订劳务合同,她为了小费主动饮酒,这属于个人行为,应由自己买单。 法院审理此案,最终发表了裁决,根据《民法典》相关条款,法院认为客户的行为加剧了赵女士的危险状况,KTV作为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对消费者的安全负有注意义务。 因此,法院判决客户共同承担30%的责任,KTV承担10%的责任。赵女士自身的责任也被考虑在内,占50%。 赵女士的去世成为了一个警示,显示了夜场工作环境潜在的危险性和经营者的责任重 这起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夜场工作安全的关注和讨论,呼吁业界加强对员工的保护,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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