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琼海,小黄和小江去买彩票,小江让小黄帮忙代付30元,事后小江表示以帮买烟的形式回请小黄,不料小江中了15万之后,小黄竟然要那15万,他表示钱是他出的,那么奖金就是他的。网友:这钱怎么可以让别人帮代付!
(来源:琼海市法院)
“钱是我出的,那么中的这15万就应该是我的。”小黄看到小江中了15万元,小江一分钱都不给他,他情绪激动地叫了起来。
小江却一脸的委屈和无奈,他没想到自己十几年的兄弟,竟然为了钱要和他闹翻脸,可这15万是他中的,凭什么要把到手的钱分给出去,他真后悔和小黄一起进店买彩票,早知如此,他应该自己付钱。
一想到这里,他就悔不当初。
原来,小江和小黄是初中同学,是十几年的兄弟,两人经常足饭饱之后,出来散步聊天或者逛街,他们还有一个习惯,买东西就是这一次你出钱,下一次我出钱,因为是十几年的兄弟,彼此之间都没有太过计较。
他们还有一个小爱好,那就是闲暇之余,遇到彩票店,就会买一两张票刮一刮,看看当时的运气如何。
他们就是有这样的小爱好,所以在散步过程中,看到这样的店,两人就情不自禁地走了进去。
两人也没有想过中奖的事,反正就是想碰碰运气,拼一拼中个几十元,进了店之后,兄弟俩就开始选票了,每人选好了三张。
此时小黄准备付钱了,小江一看小黄要付钱,他想到自己等一会儿要买烟,到时候就是自己付钱的时候了。
他也没有想过中奖的事情,于是他就跟小黄说:“先帮我代付,等一会儿,我买烟的时候回请你!”
小黄听了也就把钱给付了,每张10元,两人各选了三张,他很自然而然地就付了60元,他和小江之间经常这样,都是你先付我后请,彼此已经形成了默契,无需太多的言语。
小黄付了款之后,两人搓了搓手,哈了一口气,开始拼运气了。
两人内心都很期待和激动,虽然他们知道几率很低,但每次刮奖的时刻,都是他们充满期待的时刻,每每这时他们都幻想着,一下子能够拥有一笔不劳而获的钱,他们想想就开心,虽然很多时候都是落空的,但他们依然内心充满希望。
两人小心翼翼地刮着,全神贯注地看着,但这一次与以往不一样,这一次小江激动地叫了起来了。
当他看到150000这一串数字时,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也太不可思议了,这一次他竟然中奖了。
看到奖金那一刻,他兴奋地叫了起来,他手舞足蹈地要和好朋友小黄分享喜悦。
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兄弟俩的友谊之船翻了。
小黄看到小江中了奖金之后,内心是百般滋味,这钱可是他付的,小江中了会不会给他分钱,亲兄弟明算账,他转头又一想,这钱应该是他的。
他赶紧说了一句:“这一次运气也太好了吧,既然被我中了15万。”
小江一听不对劲,这是什么情况,这钱是自己中的,小黄怎么说是他中了呢!
两人表情严肃起来了,小江赶紧声明:“怎么是你中的呢?我只是让你帮我代付钱,是我中的奖,这是我的钱。”
小黄也不甘示弱,赶紧表示这钱是他付的,那么中的钱就是他的。
十几年的好兄弟就为这15万到底是谁的,他们吵了起来,他们谁也不让谁,毕竟15万的奖金,到手有12万,对于他们这两个普通的人来说,那是一笔很大的收入。
两人争执不休,小黄看到小江执意要拿走这12万,就以不当得利起诉了小江。
那么小黄的诉求是否会获得支持?
1、小黄是以不当得利起诉小江的,那么小江所得的这12万是否是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不当得利没有法律根据,因此虽属既成事实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应返还不当利益给受损失的人。
要判断这12万是不是不当得利,则要看这12万是不是小黄的个人合法财产,具体到本案当中,小江只是让小黄代付钱,并不是让小黄出资的,那么这12万就不能认定是小黄的个人合法财产。
2、具体到两人的日常相处模式当中,小黄和小江日常生活中都是你来我往的,可能是这一次由小江付钱,下一次就由小黄付钱,他们这样的相处模式是很稳定的。
《民法典》第129条规定,民事权利可以依据民事法律行为、事实行为、法律规定的事件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
小江已经表示会以买香烟的方式回请小黄,所以小黄帮付的30万,只能表示是小江借的,小江只是借了小黄30元,那么他中的这15万属于他个人的合法财产。
3、一般情况下,如果小江到手的12万属于小黄的个人合法财产,小江没有法律依据得到这笔钱,这12万才算是不当得利。
《民法典》第122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具体到案件中,既然这12万并不是小黄的个人合法财产,小江拿走这12万,就不算是不当得利,所以小黄的诉求不会得到支持。
对于小黄的诉求,你有何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