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男子到某高档小区找朋友,散步时发现一栋别墅正在装修,男子没经允许进了房主家的小院。他发现别墅内没人,就直接进到一楼的阳光房,没想到一脚踏空,掉进了负一层的地下室,当场昏迷。男子受伤住院治疗花费12万多元,事后,男子将物业和房主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费用16万余元,法院怎么判?
(案例来自:极目新闻)
“张先生,你快回来一趟,有人从你家别墅一楼摔进地下室受伤了。”
张健正在谈生意,突然接到小区保安打来的电话,有人从他家一楼的通风天井,摔到负一楼的地下室了。
张健吓了一跳,赶紧问了一下人怎么样了,保安说人已经从地下车库走出来了。
张健以为人没事就好,没太在意,他委托保安去看了一下,保安称现场有血迹。
张健因不能及时赶过来,就给了保安几百块钱,让他帮忙清理一下。
毕竟正在装修的新房,还没住人就见血,是很晦气的事,做生意的人比较讲究这些。
然而,令张健万万没想到,过了很长时间,那个摔伤的人将他告上法庭,要求他赔偿医药费。
张健家的别墅在一个高档小区,家里需要装修,他因为做生意无暇顾及,就委托了装修公司负责。
装修工人每天通过小院的大门,进入别墅内干活,下午收工后将大门关闭,但没有上锁。
事发当天下午5点多,装修工人关闭别墅的大门已经下班走了。
纪标有个朋友在小区租房,那天他到小区来找朋友玩,在朋友家待的无聊,出来散步。
小区风景怡人,纪标越溜达越远,走到了张健家的别墅旁。
他透过围墙,看到这家正在装修,他突发好奇,想进去看看。
他走到在大门跟前,发现大门没上锁,轻轻一推就开了。
纪标四下瞅了瞅,小院里一个人也没有,他直接走了进去。
围着院子转了一圈,他发现真的没人,看到小院里装了一个阳光房,直接走了进去。
阳光房里面还没装修,通往负一楼地下室的楼梯还没装,形成了一个天井。
纪标对里面不熟悉,他在房间里四处转悠,没想到一脚踏空。直接从一楼摔下了负一层的地下室。
这一下摔的很严重,纪标直接被摔昏迷。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他才醒过来,地下室里黑咕隆咚,他大喊救命,但没人听见。
纪标忍着痛,一瘸一拐的摸索着,从地下室的门出来到了地下车库,被巡逻的保安发现后送往医院救治。
纪标经过多家医院的治疗,住了老长时间的院,总共花费了12万多元才恢复过来。
事后,纪标认为,自己受伤的原因,是张健家在装修时,施工现场未设置任何围挡及警示标志。
才导致自己从一楼阳光房施工处,摔到负一楼地下室,对此,物业也有责任。
纪标到物业处要求提供张建的电话,工作人员认为,他们无权提供业主的私人电话。
不久,纪标把张建和物业一起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16万余元。
物业认为,纪标是以探访亲友名义进入小区的,他私自进入业主家的别墅物业并不知道。
纪标摔伤属于个人行为,与物业无关,物业不应赔偿。
张健更冤,自家的别墅还没住人,就发生了这样的事,很不吉利,按说自己应该找纪标赔偿才对。
再说,别墅属于私人领域,纪标在没经允许的情况下,私自进入摔伤的。
自己没有追究,那是自己宽容,纪标要求赔偿,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那么,这件事从法律的角度分析,该如何定性呢?
1、纪标未经允许擅自进入他人正在装修的别墅,其自身存在明显过错。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别墅属于私人领域,虽然大门未锁,但这并不意味着任何人可以随意进入。
纪标擅自进入私人领域,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应当有一定的预见和防范义务。
纪标出于好奇进入,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2、房主家的别墅,并非公共场所,纪标未经允许擅自进入,房主的责任相对较轻。
张健在装修过程中,没在阳光房的天井处,设立明显的提示标识,存在一定的疏忽。
但这一疏忽,并非导致纪标受伤的直接和主要原因。
装修工人下班时,未锁小院大门,同样存在一定疏忽,但纪标擅自进入,并非大门未锁导致的必然结果。
而且,房主对于纪标擅自进入其别墅并受伤,难以预见和控制,因此,不应承担主要责任。
3、纪标擅自闯入他人别墅摔伤,房主和物业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以及承担责任的大小,需要根据具体的证据和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
如果物业在小区的管理规定中,设置有明确禁止未经允许进入他人住宅区域的条款,
并且在日常管理中尽到了巡逻、监管等职责,那么物业可能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如果物业在管理上存在漏洞,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纪标擅自进入他人别墅,则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纪标擅自进入他人别墅的行为,是导致其受伤的主要原因,纪标应承担主要责任。
目前,法院正在组织三方进行调解。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文中皆为化名)
这™ 小偷趁主人不在进屋行窃摔伤也要赔?
不作不死,私自闯入,他人住宅,还法院告人,真不是东西
奇奇怪怪的!公共场所才会设置警示标志。谁会在自己家添标语:装修重地,闲人免进?那不是多此一举吗?
明显就是进去偷东西的,偷鸡不成,受了伤。不甘心,又去告人家,无耻之极!
人家的家里,咋搞还要告知外人吗?何况,你进去究竟干嘛去了?不说是小偷就不错了。
你到某地大山里野游坠崖摔伤。是否可以因没设置警示标志告当地政府?你看谁家里装修还在室内到处张贴警示标志?你在哪个小区看到物业设置“禁止未经允许进入他人住宅”的标志?不是每个成年人都是二傻子,身后需要跟着个监护的爹来随时提醒保护。
私闯民宅
这个是真怪不得物业,难道要物业列一个牌不允许进入别人家?应该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有啥可调解的?成年人就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一分钱都不应该赔偿,绝不能惯着这种毛病
以后装修得小心了,这可能会成为碰瓷的新招式,看谁家装修,趁人不注意时溜进去,然后躺地上讹钱
还好是苏州 要是南京真不知道会怎么判
这是小偷吧
怎么没摔死!自己没事找事!一看就平时偷摸的人,人家门没上锁自己随便进还有理了!社会渣子一个!
这在美国,未经允许进入别人的住宅,可以开枪
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组织三方调解?建议法官先不要学法了,先补补逻辑学
不是去偷东西吧…
能讹一点是一点
看看能判处又一个奇葩案件吗
有家人要扒房重建,一拾荒老头竟然去未倒的一面墙下撬钢筋,结果墙倒人死,老头家人把房主告到法院,法院判赔十几万,房主不服:我家扒房子既设警戒线又设路障,是老头私自进入现场,现在人死了,我建新房本来是大喜事现在变成丧事,我去找谁评理,上诉,法院维持原判。
不就是小偷偷东西摔伤了吗。
擅闯民宅,真是被玩坏了,业主应该直接报警抓人就行了
天啊,如果真的要业主赔,那以后的小偷太划算了。
活该,一分不赔,没经别人允许进人家门
现在有些人已经把不要脸发挥到极致。
这样的垃圾摔死活该!
肯定是看没人就到里面捡宝贝
竟然还组织三方调解?是不是以后小偷因为身手不够敏捷,进屋摔伤了都属于工伤?
自找的活该
这种人怎么这么不要脸啊!还好意思告人家!早点死了算了!
业主应赔,业主没有标识外人未经充许,不可进入!
现在越是流氓无赖越有理,真的看不懂
小偷行为,赔什么陪?荒唐!
大家来回打官司呗,打完这一场。业主再起诉,小偷入屋行窃,造成业主丢失了贵重的装修材料。
明显就是入室盗窃,还整出这么多理由!
好奇害死猫?活该
非法入侵
一个女人在洗澡,但是大门(注意是大门)没有关好,有个小偷进来后发现了浴室里有女人洗澡,就撞开浴室门冲了进来,想强奸女人,结果一激动,心脏病发作过去了,这个责任怎么划分?房主和物业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小偷去里面干嘛?
这又不是三岁两岁的孩子!说明其是大傻瓜一个!
有枣没枣先打上几杆子,万一掉下来三瓜两枣呢?法院太纵容这种无耻行为?为啥不追究非法侵入私人领地行为?
如果判赔就是法院不作为
这个伙计脑子有毛病是吧?没摔死他挺走运,摔个半死不活的也挺好的。凭什么让业主赔钱?该你的还是欠你的?摔个教训,以后没事别瞎出溜。
还好没摔死,要不多晦气,这个死不要脸的玩意,还反咬一口!
换个思路,乘人不备,欲行盗窃,结果失足跌落。
这不是秃头上的虱子吗?还调解什么?
小偷偷东西摔伤那么法院也会支持赔偿吗?
为什么现在这个社会不要脸的人越来越多了
私人领地擅自闯入,在美国,那是要吃枪子的,居然好意思倒打一耙,真不要脸!
这人明明是违法闯入民宅,该拘留啊,伤了也活该。
私闯民宅,杀无赦
判决应该考虑到对社会道德滑坡的影响。
无论有没有落锁,所有人应该见门止步,擅自入内受伤只能责任自负,至于物管公司是不可能每个访客配一陪同随行,更不可能每个业主门前配一门岗,因为多少钱办多少事。
真他妈的不要脸!都是律师教唆的。同样不要脸!
随便进入人家既然不合法,那么后续就没有必要争论了,否则遵守法规就是个屁!
不是好奇!应该是偷窃未遂!受伤讹人。
应该反过来告他偷窃
这跟物业有什么关系?物业没说进入小区不准吃屎,这男子就去吃,然后索要赔偿?
他说是参观就是参观,我还怀疑他进来偷东西的呢
怎么没摔死????
有枣没枣都要打一杆子,枣树招谁惹谁了[捂脸哭]
就是想偷东西,结果摔伤了
跟去别人家偷东西摔伤了反要事主赔偿一样性质
屋主应该反诉他,要他赔偿精神损失费
可以反高有人未经允许,擅自闯入私人财院,造成有人跌落受伤,造成巨额损失,由被告人承担这些损失
没有契约关系,而且不是公共场合,赔个毛线…
我先报警非法侵入
偷鸡不成蚀把米
就是一个进来偷东西的贼,直接打断手赶出去
谁受伤谁有理?真是无语了。
还审个屁 。如果判业主赔偿,就成了天大的笑话。法官也就出名了
假如是孩子,房主可以人道主义名议出点钱,成人就有自己负,
儿童的话支持赔钱,成年人的话得赔房屋损失费,毕竟新房就见血了
多少给一点
小偷?
是准备进去偷东西吧
还调解毛线,直接判败诉就行了
闲的,活他妈的该
应该是进去偷东西的,不然早就告了。
小偷看到某人口袋没拉拉链便顺手拿个某人口袋里的手机,按照这里的说法不能抓小偷了,因为你没把拉链拉上是你的错。
我有一认识的就是这样摔死的[呲牙笑]
这个业主应该无责,物业有过失,但不是相对于原告而是相对于业主,一般物业都有监控对于陌生人在小区里到处溜达的应该进行严密管控除了监控外,还要派保安跟随,防止对业主人身财产安全产生威胁。
互赔。摔跤是一码事,房子没住人就有血光之灾另算。
这还要调解妈的,估计又要稀里糊涂判了。
一定要调解好
银行也没有挂不准抢劫的牌子啊,你怎么不去抢银行呢?
连带责任,呵呵
好奇害死狗,哦!害死猫!
自己家还要立警示标识?
麻痹
这就是个贼,私闯民宅
反正一审肯定会判三方都有责任,只能看看二审才可能是正常的判决!
确实要赔。我们工地上经常出现此类事故。你没地方讲理的。
看图片上的位置,明显正常人不会踩那个地方,这得多蠢才会掉下去。
你不装修我就不会摔,賠钱!你不赚钱买这个别墅我也不会摔,快赔钱!如果世上没有买别墅的人,我也不会摔,速赔钱来!
据说山区有很多空房子
偷东西就偷东西,说得这么文绉绉的
可以先赔然后仅诉赔偿别墅出售亏价后的损失。应该有100万吧!
去偷东西吧?
进去偷东西或者安装窃听器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