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好了!“毛毛虫”异地审判! 可巧他进去40天,会重判吗? 今天“毛毛虫被双开”40天了。官方说由新余市审判,太好了!“毛毛虫”疑犯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罪项,有理由重判: ——贪污受贿罪。纪监部门在移交时,就说数额巨大,如果超过300万,加上其影响很大,可处10年以上有期或无期徒刑。 ——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加上谋S,情节不轻,可处3~7年有期徒刑。 ——自首不一定减轻处罚。“毛毛虫”自首是被举报后的行为,且影响大,即使积极退赃也应该不会减轻多少罪刑。 新余市审判“毛毛虫”,可能会打破他的那张网,大家一起等待公平与正义吧。 (文原创 陈士健 图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