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小学教师听说中药“八宝丹”利润很高,于是寻找民间秘方,私下找人制作和销售,销售金额达400余万元,万没想到,被警方发现后,男子被认定生产假药,获8年刑期,有4人因此获刑! “你们这是八宝丹吗?” 2021年8月,一女子来到陈某(化名)销售“八宝丹”的店铺,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陈某热情介绍后,将4瓶八宝丹卖给了她,殊不知,女子买走后,用专业的仪器对制作工艺、成分等进行了分析,很快就揭穿了陈某制作、兜售假药的事实。 原来,陈某原本不是做药品行业的,而是一名小学教师,但在这里的生活,让他接触到了八宝丹,知道这种药3克就能卖628元是,陈某惊呆了,之后就特别留意相关的消息。 后来他萌生了自己生产销售的念头,于是,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一个声称有秘方的农民,花钱买走后,也按照上面的药材、制作工艺,进行了制作和售卖。 陈某专门印制了一些包装盒,将生产出的药装进去,一瓶就能卖出上千的高价。 随着他们的销售和宣传,很快就在当地打出了名号,很多人会找陈某购买,有时候觉得效果好了,还会帮朋友带几盒。 但陈某并没有制作和销售药品的资质,被质疑造假药后,也很快引起了警方的注意,警方以制作、销售假药为由,将陈某及几名一起参与制作和销售的人员带走。 经过审理后,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还对其非法收入进行了追缴,处罚金80万元,就连曾帮朋友带过一次药的,也被判处8个月有期徒刑,缓刑1年。 但陈某一直觉得自己没错,这是民间秘方,不能按照药厂声称的标准,就说自己的假药。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这件事该如何认定呢? 根据法律规定,药品生产和销售必须具备合法的资质。陈某为了追求高额利润,私自制作并销售未经批准的“八宝丹”,最终触犯了法律。 根据《药品管理法》,所有在中国境内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都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和认证。 在没有获得相关资格前,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擅自进行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活动。该法规旨在保障公众健康安全,防止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 陈某及其同伙显然未遵守法律规定,他们在没有任何医药背景的情况下,通过非正规渠道获取配方,并自行加工制造所谓的“八宝丹”。如果对顾客是额很提造成不良影响,还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这个案例中,陈某所制售的“八宝丹”并没有经过正式的检验和注册流程,其成分和疗效都无法得到保证,因此符合《刑法》中关于伪劣产品的描述。 陈某声称他们使用的是民间秘方,是对人体有益的,但他的药品和某品牌的药品是同名,也会对消费者产生一定的误导。 如果因为是“民间秘方”就认定合法,那就会打开一个口子,不管什么药品,都可能有披着“民间秘方”的外衣,肆意制造的假药了。 一审结果一出,陈某吧丕提起上诉,二审经过综合审理后,还是认定其生产没有资质,不符合标准,被认定为假药,二审维持了原判。 但由于参与的成员中还有人提出异议,此案又一次到了复查阶段,结果还未得出。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来源:极目新闻2024年12月11日关于《制售秘方“八宝丹”,福建4名公职人员获刑,其中一教师被判8年》的报道) 文|百香果 编辑|百香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