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某大学,食堂里有一位深受学生喜爱的大叔,他经营的煮方便面档口一直以3.5元一碗的亲民价格吸引着众多学子。然而,新入驻的超市老板却认为大叔的低价策略影响了他的生意,要求大叔将泡面涨价至10元。大叔坚守初心,拒绝了这一要求,结果却被迫离开了学校食堂。学生们纷纷站出来为大叔发声,要求恢复大叔的泡面档口。
(来源:九派新闻)
在山东某大学的校园内,有一个不起眼却异常热闹的角落,那就是食堂的煮方便面档口。档口的主人老赵,是一位和蔼可亲、笑容可掬的大叔。
老赵的泡面档口虽然简单,但却以实惠的价格和贴心的服务赢得了学生们的喜爱。每当课间休息或是晚餐时间,这里总是排起了长队,学生们都期待着能品尝到一碗热腾腾、香气四溢的方便面。
然而,这一切的平静与和谐,在新学期开始后被打破了。学校里新开了一家大型超市,超市老板是一位精明能干的年轻男子小李。
小李的超市货物琳琅满目,价格也相对较高,但他却一直对老赵的泡面档口耿耿于怀。他认为,老赵的3.5元一碗的泡面严重影响了他的泡面销售,让他损失了不少利润。
于是,小李找到了老赵,提出了一个让老赵难以接受的要求:将泡面涨价到10元一碗,跟超市里的泡面价格一样。
老赵听后,眉头紧锁,他深知这样的涨价会让许多经济并不宽裕的学生望而却步。他坚决地摇了摇头,拒绝了小李的要求。
小李见状,心中不悦,但他并没有就此罢休。他开始通过各种手段向学校管理层施压,要求他们整改食堂,将老赵的泡面档口挤出校园。
最终,在老赵毫无防备的情况下,他的泡面档口被学校以整改为由撤掉了。
取而代之的是超市货架上那些标价10元的泡面,它们冷冷清清地躺在那里,与老赵曾经温暖的笑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学生们在得知这一消息后,纷纷表示不满和遗憾。他们失去了一个可以随时随地品尝到美味泡面的地方,更失去了一个关心他们、为他们着想的大叔。
学生们开始四处打听老赵的去向,得知真相后,他们愤怒了。
他们认为,学校为了利益而牺牲了他们的利益,让一个以利益为驱动的超市老板取代了真正为学生着想的老赵。
于是,他们开始自发组织起来,要求学校给出合理的解释,并恢复老赵的泡面档口。
学生们表示,老赵的泡面档口不仅仅是他们用餐的地方,更是他们校园生活的一部分,是他们青春记忆的一部分。他们不能容忍学校因为商业利益而损害学生的利益。
面对学生们的抗议,学校方面的回应显得既模糊又敷衍。他们表示,泡面窗口因个人原因已撤出,而且还列出了几项所谓的整改措施:如下架外热食、商品明码标价、加强监管等等。
然而,这些措施并没有平息学生们的愤怒,反而让他们更加坚信,个人原因不过是一个空洞的借口。
@芹姐说法
那么,以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呢?
老赵作为食堂的合法经营者,有权自主决定商品的价格,并且一直秉持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经营。
小李作为超市老板,也有权要求学校对食堂进行整改,以提升校园商业环境。学校方面则表示,他们作为管理者,有权对食堂和超市进行监管,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决策。
从法律角度来看,老赵作为食堂档口的经营者,确实享有自主定价的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可以完全无视市场竞争和消费者需求。
然而,在这个事件中,老赵的定价并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也没有损害消费者的利益。相反,他的低价策略反而受到了学生们的欢迎和认可。
小李作为超市老板,虽然有权要求学校对食堂进行整改,但他的行为却涉嫌不正当竞争。他通过向学校施压来排挤竞争对手,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商业道德,也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学校作为管理者,有权对食堂和超市进行监管,但他们的决策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在这个事件中,学校以整改为由撤掉老赵的泡面档口,却未能给出充分的理由和依据,这显然是不妥的。
老赵的行为并没有触犯任何法律条款,他的定价策略和经营行为都是合法合规的。
小李的行为则涉嫌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他通过不正当手段排挤竞争对手,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这种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学校作为管理者,虽然有权进行决策,但他们的决策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在这个事件中,学校未能充分说明撤掉老赵泡面档口的理由和依据,这涉嫌违反了《行政许可法》中关于行政许可的撤销、注销等相关规定。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文中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