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夕说白了就是上世纪流行的那种“果儿”,跟那些倒贴去跟地下摇滚歌手女的没有任何区别,区别只在于留几手是真的红过。
那时候的女文青就这样,爱高晓松,勾d史航,沉迷一切没有任何优点但有名的、叛逆的、不走寻常路的男人,越丑越挫越拿不出手越能显出她们爱得“轰烈”。我现在甚至不觉得她嫌弃留几手是因为留几手不能挣钱了,而是留几手现在跟一个普通的退休在家的老人没两样,给这种男的当“果儿”不酷了,得换个看起来酷一点的。就跟初中生硬玩儿叛逆没区别,硬拿无知当个性,她玩什么翼装我都不觉得她是真的热爱,而是这玩意儿看起来好酷,好与众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