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子家里半夜电闸坏了,在平台找了一家排名前三的商家。说好上门费30,维修50,然而,修完后维修人员坐地起价,收了2400元。女子举报后,遭到维修人员频繁打骚扰电话,和多次恐吓。女子在网上曝光,有多人称遭遇到类似情况,疑似维修人员是同一伙人!
(案例来自:光明网)
事发当天晚上,刘平正准备休息,突然家里的灯黑了,同时嗅到一股烧焦的气味。
更让她焦虑的是,手机快没电了。
刘平男朋友赶过来,但他对电路维修也是外行,两人连夜在网上查找到一家排名前三的店家。
咨询时,工作人员表示,可以上门维修,维修人员报价上门费30元、维修费50元,如果需要换件价格另算。
刘平考虑到已是深夜,师傅上门服务也不容易,价格也能接受,就留了电话和地址。
深夜2点,两名维修人员来了,通过检查后他们表示,整个电闸都烧坏了,需要全部更换。
当时刘平还很纳闷,家里并没有使用大功率的电器,电闸怎么会全部烧了呢?
但维修人员并没有做出解释,两人开始上手进行拆换开关。
刘平赶紧问了一下,全部换掉需要多少钱,两名维修工一直含含糊糊的不做正面回答。
在刘平的多次追问下,维修人员才说,也就百十来块钱的事。
后面活干了一半,维修工又说,换件很复杂,需要加钱。
刘平男朋友问加多少钱,两人还是不直接给出实际价格。
一会功夫,两人就换完了8个空气开关,刘平谢过两名师傅,问需要多少钱?
维修工拿出一张单子,开始列出各项费用的账单,然后把单子拿给刘平,要求结账。
刘平一看账单顿时懵了,开始说好的上门费30维修费50,总共80块钱,后来换件又说加100来块钱。
再看账单却变成了,上门费+维修费+换件费,共计2556块。
刘平质疑他们多收费,两名维修工说,那就给2400块钱算了。
还说他们刚刚还维修了一家,差不多情况收了六七千块,意思是对他们没多收钱。
当时两名维修工态度很强硬,他们拿出收款码,摆明了让刘平必须马上付款。
刘平和男朋友一看两人的态度不好,担心出事,赶紧付了钱让他们走了。
事后,刘平上网一查,他们更换的这种开关,价格低的50块钱一个,价格高的80块钱,而且他们更换的开关,在网上根本查不到序列号。
而且给他们按的是247块钱一个,刘平怀疑他们使用了便宜的假货。
刘平向有关部门投诉,经过调解,对方答应退还600块钱,平台补偿300块,总共退还900块。
刘平不接受这个方案,要求店家退还至少1800元。
当她再次投诉后,没想到,维修人员竟然威胁她,说知道她家的地址,还说让她悠着点。
随后的两天时间里,刘平和男朋友的电话被对方频繁骚扰,几乎被打爆,两人吓得都不敢出门儿。
刘平又多次联系平台,但问题始终没有解决。
平台的意思是,刘平不应该把钱直接付给维修工,而是应该在平台付款。
但刘平表示,当时在平台并没有找到付款的入口,是无法向平台支付。
事后,刘平联系了媒体曝光,并发帖,希望其他消费者不要再被骗。
没想到她的帖子发出后,有多人联系她,大家都是受害者,有人称,遭遇的情况一模一样,被收了3275元。
还有受害者发现,大家投诉的都是同一家店,而且维修工也是那两个人,都是态度强硬,坐地起价,
类似的受害者不在少数,刘平和多名受害者怀疑,大家遭遇了同一拨人的强迫交易。
那么,这件事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认定呢?
1、维修人员坐地起价、强制收费的行为可能构成强迫交易罪。
根据《刑法》第226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维修人员在维修完成后强硬要求刘平支付远超事先约定的高额费用,可能构成此罪。
维修人员通过强硬态度和威胁手段,迫使刘平支付远超事先约定的高额费用,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
2、维修人员使用假冒伪劣产品、虚报价格的行为可能构成欺诈。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如果维修人员使用低价假冒产品,却按高价收费,其欺诈行为侵犯了刘平的合法权益,刘平有权要求增加赔偿。
3、维修人员对刘平进行电话骚扰和恐吓的行为,涉嫌违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多次发送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民警提醒,对于涉嫌诈骗或强迫交易,可及时报警。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文中皆为化名)
110啊
现在抢钱都换名头了
钻木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