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岁男童遭幼儿园老师虐待致抑郁##律师说法#虐待儿童未成年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张荆律师 2024-12-14 11:27:59

#5岁男童遭幼儿园老师虐待致抑郁##律师说法#

虐待儿童未成年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应该被严肃处理。

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荆女士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反映说。荆女士5岁儿子入托的是洪洞县尚智国学幼儿园,今年1月15日,她意外发现孩子脖子上有红印,询问得知被幼儿园年轻女班主任掐的。

当小孩在幼儿园被老师虐待时,幼儿园应承担以下责任:

首先是民事责任:

被虐待的儿童或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施虐的人员、教育机构赔偿因虐待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其次是行政责任:

如果虐待行为违反了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行政法规,施虐的教职人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根据该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于殴打、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可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最后是刑事责任:

如果教职人员虐待儿童情节恶劣的,有可能构成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也有可能构成此罪。并且,如果虐待行为导致儿童身体受到伤害,并达到轻伤以上程度的,则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这些责任的承担基于我国《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儿童在幼儿园的安全和权益得到保护。

所以,在幼儿园学校,都对未成年立法保护,老师不能擅自虐待孩子。

0 阅读:2
张荆律师

张荆律师

擅长解决复杂婚家关系、财产分割,擅长离婚创伤愈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