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人透露代孕机构老板直系亲属是公安人员#
如果真如举报者所言,那代孕机构经营者和其亲属,都有违法犯罪的嫌疑。
12月13日下午,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在其社交媒体账号发布举报信息,称安徽合肥一代孕机构勾结医护和公职人员开展地下取卵及胚胎培育,并贩卖出生证明。
代孕在我国是违法的,但是代孕本身不构成犯罪。代孕和组织代孕是否构成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答案是否定的,因为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要求的是“出卖”,而代孕行为中仅是将体外受精卵植入代孕者子宫内,并没有涉及到对子宫等器官的“出卖”,该行为属于一种“出租”行为,现行法并未将出租人体器官规定为犯罪。
到目前,代孕已经形成一套灰色产业链,其中不乏有偿买卖卵子的行为,但是组织收购卵子的行为亦不构成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从现代医学角度上来讲,卵子并不是一种用来完成特定生理功能的有机结构,即卵子并不属于器官,而是一种器官的产物,因此不能将组织收购卵子的行为定义成“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否则将违反刑法中的禁止类推解释的原则。
我国《民法典》规定: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危害人体健康,不得违背伦理道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我国《刑法》规定: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所以,代孕有时候就是涉及刑法的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