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山,男子在事业单位工作,酒后去洗浴中心找了女技师服务,结果被警方认定为嫖娼

火龙果看天下 2024-12-16 08:06:14

上海金山,男子在事业单位工作,酒后去洗浴中心找了女技师服务,结果被警方认定为嫖娼,并进行了处罚。男子不服,认为警方是诱供,明明说了只是为了搞洗浴中心的,只要承认加钟是为了打飞机,就可以早些回家,结果还是被处罚了。男子不服,起诉到法院,要求警方提供执法视频,但遭到了拒绝,而法院也驳回了男子的诉请。目前,男子正准备上诉。

(来源:大风新闻)

53岁的宋先生在某事业单位工作。4月15日那天晚上8点多,宋先生酒后来到一家洗浴中心,并且找了个女技师提供按摩服务。

期间,宋先生睡着了,后被女技师叫醒,询问是否要加钟。宋先生当时同意了,可没过多久,一队民警便闯了进来将宋先生等人给带走了。

次日凌晨1点多,宋先生被带到派出所问话。宋先生承认的确有加钟的行为,但并不是为了打飞机。

可是民警却让宋先生按照他们的话来供述,表示这是为了搞洗浴中心,所以只要宋先生承认加钟是为了打飞机,就可以早点回家。

宋先生是事业单位人员,他担心此事被单位知道并产生误解,而且也不想家里人担心,所以就在两份笔录上签了字,还写下了一份悔过书。

可万万没想到,宋先生不仅没能提早回家,还被警方处罚了,是按照嫖娼的违法行为处以300元的罚款,没有行政拘留。

虽然300元不多,宋先生去按摩一次就要199元,但是宋先生并没有去嫖娼,所以他无法接受嫖娼的认定。

可是宋先生申请了复议,却没能成功。无奈之下,宋先生提起了诉讼,其代理律师要求警方当庭提供执法视频作为证据。

可是警方却表示执法视频已经被覆盖,已无法提供,但宋先生自愿在笔录上签了字,也没证据证明存在诱导行为,所以无法证明没有嫖娼的事实。

宋先生的代理律师认为,既然警方无法提供执法证据,那执法程序就不合法,就不能对宋先生进行处罚。

另外,在警方对女技师的询问笔录中,女技师表示199元的只有按摩服务,只有399元以上才会提供打飞机服务。

因此,虽然涉事洗浴中心的确存在组织卖淫等行为,但宋先生只是去做了按摩,并没有去嫖娼,不能因为宋先生去了一次,就认定宋先生一定是去嫖娼的。

可是一审法院却认为宋先生没有提交警方存在诱供的证据,所以判决宋先生一方败诉,支持了警方的行政处罚决定。

目前,宋先生已经提起了上诉,希望法院能够公正审理此案,还他一个清白。

1、打飞机算卖淫嫖娼吗?

卖淫嫖娼,是指同性或者异性之间,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意见,且谈好了价格或已经支付了服务费,并且已经着手实施。

即便双方因为意志以外的因素,没有发生关系,或者发生关系尚未付钱的,都可以按照卖淫嫖娼来处理。

不过,没有发生关系的违法情节比较轻,所以可以从轻处罚。

在法律实践中,虽然卖淫嫖娼事实成立,但双方没有发生性关系,只是打了飞机或者口了,同样是会按照卖淫嫖娼来处理,也同样可以从轻处罚。

因此,宋先生如果是让女技师打了飞机,那按照嫖娼来处罚,这是没问题的,反之则不能认定嫖娼。

2、警方的执法程序合法吗?

《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的保存期限原则上应当不少于六个月。对于记录以下情形的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应当永久保存: (一)作为行政、刑事案件证据使用的;

由此可见,警方应当保存对宋先生执法时的视频证据,而且宋先生被抓是4月份,法院开庭是6月份,这才2个月的时间,警方就把执法视频弄丢了,这显然存在问题。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证据必须经查证属实,方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既然警方无法提供相关执法视频作为证据,就不能仅凭宋先生签署了询问笔录以及悔过书,就认定宋先生去嫖娼了。

况且,按照女技师所说,提供打飞机服务的是399元的套餐服务,199的只有按摩服务,而宋先生就付了199元。

因此,警方对宋先生的处罚决定存在问题,警方应当提供执法视频作为证据,否则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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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12-16 13:18

    国家对公安警察人员明确规定不准诱供,更不得骗供,审问全程必须在监控下进行,并且保留提供监控视频作为签字笔录的必须证据,如果监控视频丢失,那签字笔录也同步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