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又乱来了!”河北邢台,村民为了做饭方便,在家里安装了燃气灶,平时用燃气灶,偶然用柴火灶。没想到,燃气公司的工作人员看到,竟说同一个房间内存在燃气灶和柴火灶,存在安全隐患,将他家的柴火灶贴上封条,不让村民继续使用。网友:燃气公司居然有权利查封人家的灶台? (来源:潇湘晨报•晨视频) 张海泉烧着柴火,想着到城里打工用的燃气灶,眼里止不住地羡慕,做饭又快又方便,还不像土灶那样烟熏火燎。 后来,听说村里也可以安装燃气灶,张海泉当即表示他家要安装一个,如果价格不贵的话,就长期使用。 和预想中的一样,燃气灶很方便,一个人也可以在家里做饭。不用一个人烧柴火,一个人炒菜,忙得七上八下,而且厨房也变得干净整洁,孩子也不用担心被烟熏得眼泪直流。 但是,一想到每次做饭,都要烧燃气,都要花钱,张海泉就感觉一阵肉疼。他是一个庄稼人,偶尔出门打工,家里还有老婆孩子要养,省一点钱是一点钱。 所以,他家里的柴火灶留着,平时还会用柴火灶煮东西吃,没想到,燃气公司的工作人员看到,竟说这样不行,还说什么燃气灶和柴火灶不能在同一个房间之类的。 张海泉问要怎么处理,双方经过四个月的沟通,燃气公司的工作人员最终还是拿出封条,将他家的柴火灶封上,说今后不能用柴火灶了。 1、在这件事上,燃气公司一直遵循着用户自愿原则,张海泉可以自行选择拆除燃气设施或者柴火灶。 也就是说,燃气公司让张海泉二选一,要么继续用柴火灶,不用他们的燃气灶,要么用燃气灶不用柴火灶。 法律依据是《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 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双火源”就是第28条中说的,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即在同一场所内同时存在两种及以上火源,如使用天然气灶的还保留有柴火灶。 表面看上这没什么问题,使用燃气灶是村民自己的选择,但即便到了现在,有部分农村地区仍旧存在天然气供应不足的问题,这让很多村民不得不继续使用柴火。 另一边的天然气公司,却以“双火源”为由,强制要求农民停止使用柴火,这也让很多农民无奈。 2、天然气公司有没有执法权,是否可以贴封条? 执法权一般来自法律授权执法和其他执法部门委托执法,前者权力直接来源于法律规定,后者权力来源于其他执法部门的委托,双方建立委托与被委托关系。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书面委托符合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第二十一条 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并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 (二)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并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 (三)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法律是没有授予天然气公司执法权的,天然气公司也不是(一)依法成立并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主体,其他执法部门也无法授予天然气公司执法权。 当地燃气事宜属于住建部门管理,燃气公司根本就没有执法权,燃气跟用户之间只是合同关系,有问题就协商处理,哪怕是最后协商不了,燃气公司最多只能采取停气措施,不能到村民家里执法。 所以网友说的是对的,“天大的笑话!燃气公司居然有权利查封人家的灶台!”
“你可以停气,有啥权利封人家柴火灶?燃气公司这么牛吗?”
湖北十堰我老家,天然气灶和柴火灶一个房间,中燃从未干涉。
封了干啥,让他写个情况说明存档,就说炸死等有关事故是自己的责任。这样既尊重了群众意愿,又解决了多管闲事的责任。何乐不为?
双火源的危险系数确实比只有天然气一种火源高,这是不争的事实。